大陸嚴懲翻牆 男自設VPN租售判刑5年半「歷來最高」
▲陸男自設vpn翻牆,被判5年6個月刑期。(圖/翻攝自吳尚洋臉書,下同)
大陸廣西省吳姓男子在網路上搭建VPN伺服器,並提供「翻牆」服務銷售,遭平南縣檢察院依「非法經營罪」重判5年6個月有期徒刑,並罰款50萬元人民幣(約227萬元臺幣)。
根據陸媒報導,男子吳向洋在2013年至2017年6月期間,在沒有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自行架設VPN服務器,向會員提供帳號和登錄軟體,連線後便可以「翻牆」到國外網站,能夠觀看影片與節目。
吳男還在淘寶開店和架設「凡狗VPN」網站,向一般用戶出租或銷售VPN軟體、VPN路由器硬體。總共進行了數千次交易,營業額達到79萬2638人民幣(約新臺幣360萬元),非法獲利約50萬人民幣。
法院認定吳男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條,以「非法經營罪」判他入獄5年6個月,相信是大陸今年初明確規定限制VPN服務以來已知刑期最長、罰金最高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