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限薪令開鍘 大咖走小道毀事業

近日大陸網上傳出大陸女星鄭爽涉嫌簽訂「陰陽合同」,涉嫌逃漏稅獲取天價片酬問題。大陸一線女星范冰冰2018年也因爲逃漏稅問題,一度消失演藝圈,最後繳交稅款滯納金罰款,共計近9億元(人民幣,下同,約38億臺幣),才免於牢獄之災。

大陸演藝圈的「陰陽合同」,即一分合約用於向財政機關報稅(陽),另一分則是隱藏(陰),「陰陽合同」往往用於逃稅。范冰冰事件始於2018年5月,曾任職中央電視臺主持人崔永元將一組「陰陽合同」在網上曝光暗指范冰冰擁有灰色收入,曝光文件顯示,范冰冰某一期4天收取1000萬元報酬,而實際收入還有另外5000萬元,該消息在網上發酵,最後大陸官方介入,同年10月,江蘇省稅務局依法對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追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共計近9億元。

大陸明星「天價片酬」,一直是社會上關注問題,范冰冰事件就是大陸官方給演藝圈的一大警惕。大陸國家廣電總局2017年推出的「限薪令」通知,規定一些文藝節目出現影視明星過多、追星炒星、泛娛樂化、高價片酬、收視率造假等問題,不僅拉高製作成本、破壞行業秩序生態,更是誤導青少年盲目追星,滋長拜金主義、一夜成名等錯誤價值觀念,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糾正,並要求每部電視劇網路劇(含網路電影全部演員片酬不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主要演員片酬不超過總片酬的70%。

限薪令出現後,大陸演藝圈出現不同反應,有的明星響應政策,如女星趙薇退還4000萬片酬,飾演安家》的女星孫儷片酬從1620萬,降至單集片酬30萬;也有明星罷工、辭演,傳出某男星拒絕履行限薪令導致拍攝一半的劇停機

面對「限薪令」,許多大陸演員在簽訂合同時開始「走小道」,即悄悄地簽訂「陰陽合同」,拿的片酬早已超過廣電總局頒佈的「限薪令」片酬規定,不過,近年大陸相關部門嚴查下,違反案例逐漸有下降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