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導遊強買強賣不能都等曝光後

吊銷蘆某某導遊證,涉事旅行社停業整頓3個月――沸沸揚揚幾天後,“遊客跟團被導遊強制買玉”事件有了處理結果。在拍手稱快之餘,不少人還是有些擔心:這次是處理了,下次呢?

旅遊遭遇導遊強買強賣不算新鮮事。一開始標榜消費非強制”,到了地點卻變成了“必須買點什麼”,有的威脅“別讓我到廁所逮你”,有的撒潑“聰明人都知道怎麼做”,有的賣慘“不買我就沒工資了”……種種亂象令人瞠目。對此,各地相關部門懲處不斷。違法者,或被停業整頓或被吊銷執照或被處以罰款,甚至還有導遊因“強迫交易罪”獲刑6個月。

整頓力度不小,爲何“屢屢整頓頻頻冒頭”?其中,固然有個別人“幹一單是一單、撈一筆算一筆”的僥倖意識、短視思維,但根本上還在於旅遊行業始終未解的固有頑疾。“我服務這麼幾天,難道不該有這麼一點點工資嗎?”不少“黑導遊”的囂張跋扈,道出了勞資關係錯配的尷尬現實。由於身份混雜,各類導遊收入構成不同、差距甚大,相當一部分“兼職”“臨時”的從業者,沒有固定工資,主要依賴購物回扣等“灰色收入”,“黑導遊”背後是“餓導遊”,這無疑是當下旅遊行業的一大頑疾。

從這個意義上說,整治導遊強買強賣,曝光一例懲處一例固然必要,但終究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切實捋順行業管理,尤須深究現象、着眼治本。一方面要好好審視“導遊”這一職業,提升其准入門檻、僱傭關係、酬勞機制,先把“導遊管誰要錢”明確了,絕不能任由“散兵遊勇”攪亂市場。在此基礎上,如出現違反行規、觸犯法律者,懲處力度完全可以更大一些,堅決樹立起“優質導遊勞有所得、劣質導遊無利可圖”的價值導向。另一方面,“黑店”也是一個必須正視的存在。它們長期盤踞一地,與“黑導遊”沆瀣一氣,外地遊客不懂套路當地監管部門豈能不知?早一點介入、早一點清理,纔不會總被“曝光”催着走,陷入被動

如今中國旅遊市場生機勃勃,消費需求巨大,更呼喚優質產品和貼心服務,行業規範、市場管理不應落在後面。提前清理頑疾土壤,推進良性循環,大家才能放心舒服地常出去看看。(湯華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