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平均地權條例》修正 本週拚三讀

立法院力拚13日前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圖爲大臺北地區房地產。(本報資料照片)

攸關打炒房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法草案本週將進行三讀,業者針對限制私法人購屋反彈甚大,認爲扼制都更發展,內政部強調,已將私法人因必要及正當用途取得住宅情況納入修法,不會影響私法人都更或合建分屋等未來必要業務營運,且不溯既往。

立法院本會期預計13日結束,朝野黨團今將持續針對總預算案進行協商,並討論包含《平均地權條例》、《氣候變遷因應法》及《菸害防制法》等案。其中《氣候變遷因應法》等爭議不大,預計10日完成三讀。較有爭議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民進黨團規畫最晚13日三讀。

立委陳椒華昨晚表示,會帶板凳在議場門口排隊,將更改議程,把第二案《平均地權條例》調整爲第一案,總預算案往後挪。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的《平均地權條例》草案規定,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將依其取得必要性及正當性,分爲「免經許可」及「需經內政部許可」2類,並由內政部於授權辦法中明定;其中「需經內政部許可」部分,將受取得後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之限制。

內政部指出,包含私法人依法或經營必須取得情形;參與都更危老或一般合建,而依合建分售、合建分屋契約或合建附買回條款取得的住宅,因推動重建所必要且不涉及短期炒作,將納入「免經許可」項目,並不受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之限制。

內政部表示,需經許可項目,將就私法人取得住宅用途具有正當性之情形予以納入,參與都更危老重建而需事先購入住宅進行整合將納入。經許可取得之住宅,將受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