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喚+拘提? 陳啓祥友人反爆料:陳已向特偵組自首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捲入6300萬元索賄案的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29日請辭獲准,特偵組將林益世列爲「特他」案的被告,將等檢舉人陳啓祥到案、案情全面鞏固後再傳喚林說明。外傳,陳啓祥透過友人媒體爆料說,早於壹週刊出刊前,即已向特偵組說明始末,不明白特偵組發出傳票還有意要拘提他。

林益世被控收賄案,檢察總長黃世銘27日即指示特偵組分案調查,承辦檢察官立即展開傳喚、調卷等各項偵查作爲。特偵組今天說,檢方剪報分案時,只有媒體報導等資料,尚無其他任何資料佐證,有必要先了解並確認媒體報導內容是否屬實,等調查相關事證明確後,再視案情傳訊被告到案。至於陳啓祥行蹤,檢方已透過管道策動出面,如果傳喚未到,不排除逕行拘提。

特偵組發佈新聞稿指出,偵查非有必要,不得先行傳喚被告,在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3項有明文規定。全案目前只有媒體報導等資料,檢察官本就必須先確認,並於調查相關事證後,再根據案情發展,決定何時、如何傳訊被告林益世。

林益世的委任律師賴素如指出,林益世上午與特偵組聯繫後,特偵組以暫無必要,要求林益世暫緩說明;至於陳啓祥已被列爲境管通報對象,檢方在28日下午已發證人傳票要他儘速到案說明,否則不排除拘提。

從週刊報導之後,即已神隱多天的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啓祥仍未現蹤,面對檢方可能拘提的動作,據網路媒體《新頭殼》報導,陳啓祥今天透過友人向媒體爆料表示,陳啓祥早於27日週刊出刊之前,就已向特偵組說明案情,這解釋了檢察總長黃世銘快速要求分案偵辦的原因

報導指出,陳的友人說陳啓祥既是主動自首,特偵組28日下午發出傳票時,還提及約談時間地點由陳啓祥自己選,現在卻傳出檢方有拘提的準備,讓陳的律師覺得特偵組的動作有「惡意」。

壹週刊27日報導,林益世兩年前擔任立委及國民黨政策執行長期間,協助中鋼下游廠商地勇選礦公司取得爐渣鐵料採購合約向地勇負責人陳啓祥收6300萬元;今年約滿前,林又索款8300萬元,陳啓祥未付款,公司遭中鋼及其子公司斷料,面臨倒閉危機

林益世在28日晚間二度反擊,找來高雄的友人和律師召開記者會自清,強調自己絕對沒有索賄不成就施壓,記者會後,林益世向士林地檢署按鈴控告陳啓祥和壹週刊誹謗,之後還和特偵組聯繫,打算主動報到親自說明。今天上午,林益世請辭行政院秘書長一職,行政院長陳沖已同意並表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