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應釐清貪瀆疑雲 以釋民疑

李福生

媒體報導行政秘書長林益世捲入貪瀆風暴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啓祥具名向壹週刊爆料,在兩年前透過林益世交付其6300萬,取得中鋼子公司中聯資源與下游廠商爐渣的採購合約,今年無意再應允林高達8300萬元的索賄要求,在合約尚未中止下,即遭廠商斷貨,公司因此面臨倒閉命運,讓他被迫出面檢舉。

第一時間,以清廉治國的馬總統要求林必須清楚說明,釐清真相,並指「清廉是公務員基本道德標準,不容許有灰色地帶。由此看出,馬總統對此案的高度重視。

本質上,類此貪瀆案件,在國內可謂屢見不鮮,一方爆料指控,一方則訴諸司法捍衛自身的清白,於是形成了各說各話的羅生門,真相究竟如何?在啓人疑竇之餘,往往必須藉由司法判決來釐清真相,但無論結局如何,位居高位涉貪的當事人都必須面對問題來做出詳細的說明與解釋,以釋民疑。

林益世在第一時間召開記者會,對涉貪指控做出否認的說明,但記者會僅短短的九分鐘,相信諸多的疑慮仍然是存在媒體與民衆心中的,如今日聯合報亦刊出林於去年3月10號至地勇選礦公司與陳啓祥會面,兩人笑談而出,狀似親膩,這恐怕必須再由林來做出說明。

故而,林若未涉貪,理應再面對媒體,接受記者的詢問,對整個貪瀆指控事件做出更詳細的說明,且因其現今身份爲行政院秘書長,位高權重,若只是簡單的交代過程,此非但會重挫馬政府清廉形象,更會令行政院的各項施政蒙上貪瀆的陰影

基此,在整個貪瀆案件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後,林益世該做的應是,再以記者會來詳細說明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並且需以高道德標準自持,自動請辭行政院秘書長之職,因爲,一個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秘書長陷入貪瀆的疑雲,無論是否屬實,在司法釐清真相之前,林應已不適合再擔任行政院的秘書長了。

作者李福生,現居彰化縣鹿港鎮,自由撰稿人。本文言論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