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車輛不合格 北市幼童交通車違規率達12.79%

▲北市幼童交通違規率達12.79%,其中以補習班未使用核備車輛違例最多。(圖/消保處提供,下同。)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政府針對學生及幼童交通車公佈最新稽查結果,發現違規率達12.79%,其中違規最多爲使用自用車接送小朋友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教育局、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及臺北市區監理所成立聯合稽查小組,於上半年進行聯合稽查,在各學校、補習班、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幼兒園附近重要交通路口實施稽查臨檢,總計進行路邊攔查53次,結果172輛次幼兒交通車,有22輛違規,其中包含違規超載、車上滅火器逾期未定時更換、車齡過老(10年以上)及使用未核備車輛接送幼童最多,違規率達12.79%。

教育局學前教育科科長李慧銘指出,若業者使用幼童車違規載運學齡兒童,依臺北市學生及幼童交通車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第2項規定依法開罰1萬5千元罰鍰;補習班使用自用車而非經核備的車輛接送學生,也可依同法處租賃車負責人9千元罰鍰,或自用車主1萬5千元罰鍰。其他違規將開單限期改善,否則可依法廢止其原使用覈准,並通知公路監理單位註銷其幼童專用車牌照

標準幼童交通車內會裝置緊急按鈕蜂鳴器

陳信誠主任消保官呼籲,業者應重視學童乘車權益生命安全,以合格車輛並依覈定座位數接送孩子民衆若發現違規載運學童的補習班、課後托育中心(安親班)課後接送車及幼童專用車,也可撥打全國消費者免付費服務專線「1950」向教育局或消保官檢舉。

▼消保處公佈2014年1至6月幼童交通車攔檢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