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完楊坤的“32場直播帶貨”之旅 商家決定報警

(原標題:參加完楊坤的“32場直播帶貨”之旅,商家決定報警

六名商家在杭州轉塘派出所報案,警察正在查看商家和杭州天映簽署的合同。

攝影:楊立贇

文|楊立贇

編輯|餘樂

11月16日,“雙十一”之後的第五天。來自廣東的胡浩來到位於西湖區轉塘鳳凰創意大廈的杭州天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走進會議室時候,來自江蘇的娜娜和來自山西的小龍,帶着各自的合作伙伴,已經在這裡坐了一個上午。

這三組商家均是11月8日晚楊坤在抖音直播的供貨商。這是楊坤“32場直播”中的一場。在擔任《中國好聲音》導師時,楊坤經常把“我今年有32場演唱會,你來做嘉賓”掛在嘴邊,邀請學員加入自己的戰隊

爲了當上楊坤的帶貨“嘉賓”,胡浩、娜娜和小龍每個人都交了至少10萬元的坑位費。他們沒想到的是,滿心期待的直播帶來的並不是銷售奇蹟,而是“翻車現場”。面對銷量慘淡的事實,他們無法像楊坤歌裡唱得那樣“我無所謂,原諒這世界所有的不對”。

“知道明星公佈的帶貨量會有水分,想着擠擠水也還是能賺到,只是沒想到全是水分。”一位商家心酸地說。他們夢想着找到致富之道,最終卻走上了維權之路。

楊坤在抖音帶貨的視頻截圖。圖片由商家提供

01

商家:坑位費真的是“大坑”

“當時我們給的坑位費是13.5萬元,另外還要給銷售額的20%作爲佣金。結果我們的銷售額才3萬多塊錢。”來自江蘇的娜娜先訴起了苦。

坑位費指的是商家請主播帶貨一次性支付的服務費,以佔據直播中的一個“坑”。坑位費與銷售額沒有直接關聯。有些帶貨主播不收坑位費,而是按照一個固定比例從當天產品銷售額中提成。根據娜娜的說法,楊坤的這場直播,是採用了“坑位費+提成”的模式。

娜娜請楊坤在直播間賣一款單價189元的羽絨服,要賣出3500單才能讓這場直播回本,結果只賣出180單。胡浩和娜娜的情況類似,交了10萬元坑位費,請楊坤在直播間推銷一款時尚芭莎的面膜,直播間價格每盒99元,最終銷售額僅1.8萬元,其中有3588元退款。這與他預計的“二三十萬元”有天壤之別。

時尚芭莎面膜在楊坤直播間的銷售情況。圖片由商家提供

賣阿膠糕的小龍描述的情況更加“驚悚”。他花了12萬元的坑位費,當晚銷售額高達120萬元左右,但是在其後兩天內,產生的退款高達110多萬元,留下來的銷售額只有4萬元。

刷單!”看到100多萬元在短時間內一進一出、來自天南海北消費者如此行動一致,小龍心中便有了判斷。“正常的消費者最多買兩單,而這些人一口氣下單十幾單,還不領優惠券。”

小龍還說,自己抓住了其中的“刷手”。他還有一段電話錄音,電話那頭的人承認自己是刷手,買了十幾單又退掉。只是,如果要拿這段錄音當做維權證據,小龍也不知道該如何證明那人到底是誰,說的又是不是真話。

出現大面積退單後,小龍一時間反應不過來,等他反應過來,很快就取消了自動退單政策,摁住了最後的一些單子。“有一個要退單的買家,給我發了一個紅包,說把刷單賺的都給我,讓我退單,否則他就賠錢了。”

這三組商家都是看了楊坤前幾場直播的漂亮數據才決定簽約的,沒想到真實數據會如此慘淡。

根據第三方平臺紅人點集的數據,楊坤9月24日的直播帶貨總額達3000萬元,10月30日帶貨總額有2382萬。商家們算盤着,一場直播有三四十個商品,3000萬元的銷售額平均分到每個商品大概是100萬元,最不濟賣幾十萬元,利潤翻番也在一夜之間。

“這家公司的人給我們發的楊坤帶貨的數據,其實都是假數據,誘導我們和他們簽約。如果知道銷量這麼差,我們肯定不會給他這麼高的坑位費對不對?商家又不傻。”

02

MCN機構:我們也虧了

在會議室等了一會兒,杭州天映的一名駱姓運營總監走了進來:“我能證明的是我們沒刷單,但也無法去證實到底誰刷單。我問他們(楊坤團隊),他們也說沒有(刷單)。”她說。

“直播當天我是在現場的,你們的(商品)排序當時我幫你們調的。我可以拍胸脯給你們保證,我現場都不知道(刷單)。如果我知道是假的(銷量),會給他300多萬嗎?”

上述三個商家並非直接與楊坤團隊洽談合作,而是與中間的MCN機構簽約。根據胡浩提供的合同,與他簽約的乙方是浙江天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註冊在浙江省衢州市,而合同上的聯繫地址爲杭州的鳳凰創意大廈。

浙江天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前臺。攝影:楊立贇

該公司前臺掛着“麒騰直播品牌”六個大字。根據天眼查信息,“麒騰”是杭州天映母公司杭州麒騰網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字。杭州麒騰旗下擁有杭州天映、深圳播播看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一共5家子公司。

駱總監表示,楊坤一場直播一共帶40件商品,其中10件是楊坤團隊自己招商,另外30件商品的坑位杭州天映花了338萬購買。相當於杭州天映批發了楊坤直播的坑位,再零售給天南海北的各個商家。駱給在場的商家看了手機中與楊坤團隊的部分合同,但沒有展示合同首尾。

她繼而表示,“如果你們願意私下解決,我們可以給補播就補播。”

三個商家對於“補播”都沒有興趣,只要求退款。小龍的夥伴志波表示,補播是在抖音的“新華網”賬號上進行,沒有楊坤帶貨。“就算讓楊坤補播,也沒有銷量。”他已經對楊坤失去了信心。

商家提出,既然杭州天映沒有刷單,那麼也是“受害者”,要求杭州天映派人與商家一起赴北京找楊坤團隊談判。這一提議被駱總監否決。“我們是做這個行業的,不是像你們只是做一票。在這個行業裡面,我們就是機構。(如果帶商家過去鬧,)以後在這個圈子就別混了。”

“明星你不能得罪,但是商家的韭菜你可以一輪一輪地割?”胡浩質問。

“我不想得罪你們,還是希望能夠跟大家長期合作。”駱總監回答。對於商家想要打官司的想法,她對商家說:“希望你們能給我們發律師函,因爲我們需要你們的律師函才能真的跟他們(楊坤團隊)打,要不然我們沒打頭。我也只能交給法務團隊去處理。看他們那邊能不能給我們錢,只要他們能給,我百分百退給你們。”

說罷,她把杭州天映的一名吳姓負責人叫進了會議室。聽說商家提出要去北京找楊坤,這位負責人張口就說:“去北京,好。去北京我們拉橫幅。”頓了頓,他說:“我們現在都聯繫不到他們,他們去三亞了。”

這位吳姓負責人表示,杭州天映沒有必要做假數據去包裝明星,“第一,楊坤不是我的;我只是買了他一場直播而已,沒有買32場。我還沒確定要買下一場的時候,我還去花錢(刷單),還要讓你們找麻煩?”

“我承認我們在明星的數據盡調方面不完善,因爲我們很多時候都做明星首秀,之前沒有數據可以參考,比較少合作這種已經開播的明星。”駱總監也補充道:“我們也是虧的。剛剛你們看到的300多萬是給楊坤那邊的錢,我們公司還出了很多費用,當天追加了20萬元的流量費,我剛纔才知道這事。”

03

楊坤經紀人:我們不知道

11月17日,杭州天映所說“聯繫不上”的楊坤團隊經紀人楊宇,接聽了《財經記者的電話。楊宇竭力澄清,“刷單的事我真不知道,一點都不知道這個事”。據楊宇稱,楊坤還不知曉商家維權的事。

“商品我們會審覈一下,商家應該都是跟主辦方(MCN機構)籤的合同。”楊宇說,他並沒有直接接觸過杭州天映,而楊坤團隊的合作方也不只一家公司,在杭州、深圳等地都有。

楊宇表示,他的聯繫方式在抖音公開,來電洽談事務衆多,沒有時間去審覈所有前來洽談的商家,所以把與商家對接的事交給MCN機構,也就是楊坤團隊的合作方。當合作方把商品從上百件篩選到幾十件之後,楊坤團隊再加入,審查產品是不是虛假宣傳等問題

然而在胡浩提供的一個微信聊天截圖中,楊宇與一衆商家已經就直播帶貨的結果有過交涉。直播結束後,楊宇和商家在同一個微信羣,小龍說:既然不理不睬,咱就曝光。”楊宇回覆:“你們說的這些事情,我一點都不知曉,至於你們有什麼訴求,可以去法院起訴和你們籤合同的公司。”

左爲小龍和楊宇的聊天記錄;右圖疑似有商家收到退款後退出維權羣。圖片由商家提供

“說實話,我們是也有賣得一般的,但是也有賣得特別好的,一款產品銷量就三四百萬元。我們也沒答應主辦方必須賣多少。我們只是保證直播的氛圍和互動的感覺,實際就和在舞臺上演出是一個道理。”楊宇說。“有一些商家期望值過高,一沒達到他的要求,他可能就會跟MCN機構有一些矛盾,但是完全跟我們沒有關係。”

對於楊坤的帶貨能力,楊宇委婉地表示,“他這個人比較樸實一些,覺得這東西好,他是比別人直接一些,覺得這個東西不好,可能就會直接說出自己的感受。”

楊坤規劃的32場直播,還有大半沒有完成。楊宇表示,接下來會跟公司和直播主辦方溝通此事,如果要是還有商家表達強烈不滿,而主辦方又“控制不住”,影響到楊坤的整體狀況,“這種事情(直播帶貨)我們可能就不做了”。因爲音樂纔是楊坤的主業,直播帶貨只不過是副業。

商家們也商量過去法院起訴,但最終還是沒有付諸行動。這一方面是因爲訴諸法律的時間較長,等待數月未必有結果,更重要的是,多數商家的合同裡沒有白紙黑字寫明對銷量的保障,MCN機構並沒有違約。

11月16日當天與杭州天映談判的三個商家中,只有小龍的合同裡有“保本條款”:直播的銷售額必須達到“坑位費”的額度,即12萬元。志波說,簽約那天已經耗到凌晨1點多,杭州天映臨時把坑位費從10萬元漲至12萬元,他隨口說了一句“保個本吧”,對方就同意了。

按照這個約定,杭州天映會繼續安排補播,直到讓小龍賣出12萬元的貨。“但是就算賣了12萬元,也還是虧,因爲銷售額20%的提成還是要給楊坤。”志波說。

04

都是數據的錯

與杭州天映協商仍然無果,當日,三個商家決定去杭州天映的屬地派出所——杭州轉塘派出所報案。

民警聽完商家的敘述後表示,即便有證據表明楊坤直播靠刷單來衝量,也只能說是“以次充好”,不算“詐騙”,只能算民事糾紛,因此建議走法律途徑,警方不予立案。不過有民警透露,此前已經接到針對杭州天映的報案,牽涉與明星鍾麗緹的合作。

看着報案人茫然無措、甚至不知該不該訴諸法律,一名崔姓警察出於好意,隨即電話諮詢了一位專門辦理民事糾紛案件的律師。聽聞事件經過,該律師表示,初步判斷此事屬於民事糾紛。“刷單涉嫌刑事犯罪或民事欺詐。但是很難認定爲刑事詐騙,除非受害人特別多,事件影響非常廣泛。否則個人去打官司,刷手不認賬,取證不了,直接起訴是很難打贏的。就算刷手先認了,但能不能法庭作證,也是個問題。”

抖音方面就此事回覆《財經》記者稱,平臺對相關情況並不知情,目前正在對信息進行覈查,若相關情況屬實,將會依照平臺規則進行嚴格處置。

抖音表示,刷單問題是電商行業用戶投訴的重災區,也是各平臺的防治重點。抖音平臺堅持將用戶體驗,消費者權益保障置於第一位,對刷單的惡劣行爲零容忍。平臺推行體系化規則規範及處理措施,規範直播帶貨秩序,違規行爲一經發現,絕不姑息。同時,平臺積極教育引導商家達人合規經營,爲消費者營造放心消費環境。

然而刷單的問題並非個案。11月20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雙11”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點名批評淘寶帶貨一哥李佳琦直播間存在“買完不讓換”的問題,以及網紅脫口秀演員李雪琴和主持人汪涵的直播間出現刷單現象。

此前,騰訊《深網》報道,李雪琴的“雙十一”直播中,311萬的觀衆中,只有不到11萬是真實存在的,其他觀衆人數都是花錢刷量,而評論區與李雪琴親切互動的“粉絲”的評論,絕大部分也是“機器人”。

11月21日晚,李雪琴在直播中迴應,“那場直播我就是作爲嘉賓去的,我的工作就是和嘉賓互動和網友互動,活躍一下現場的氣氛,我和我的團隊是不參與任何直播間的數據運營的,所有數據上的操作,我們也不知道,主辦方也根本不會告訴我們。”她同時表示,意識到自己也有責任,以後會更加謹慎選擇合作對象。

實際上,刷單、造假、注水在直播行業已經成爲“灰色標配”,行業中的各個環節各自心照不宣。

報案未果,胡浩、娜娜和小龍一行人怏怏走出派出所。他們開始回想是什麼讓他們草率地遠程簽約敲定直播帶貨的坑位。

“都是因爲數據。”

“輕信了抖查查、紅人點集數據,看到銷量這麼好就信了。”

“因爲貪心,想走捷徑。”

“我們想清庫存,可能有點着急,判斷失誤了。”

“不找直播帶貨就沒有流量。”

從快手和抖音這兩個直播平臺發家的娜娜說:“小主播越來越強勢,選品嚴格,我們越來越佔不到坑了。”

離開派出所後,小龍和娜娜沒有如期向《財經》記者提供更翔實的刷單和實際銷量的證據。胡浩透露,他們依然在和杭州天映協商補救措施,不願“魚死網破”。與此同時,另一名商家聯繫到《財經》記者。胡浩稱,這名商家是此前維權羣的羣主,她與楊坤團隊達成和解,但不能公開承認此事,而聯繫記者的目的是“以備後用”。

胡浩沒有接受杭州天映的補播提議,因爲“繼續播,等於給他們提供了新的造假機會”。

(胡浩、娜娜、小龍、志波均爲化名)

作者爲《財經》記者

楊立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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