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農孝子打獵要入監 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了!

社會中心臺東報導

臺東海瑞布農族的王光祿2年前爲母親上山打獵,獵捕長鬃山羊山羌,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遭判處3年6個月徒刑。臺東地檢署原訂今天上午9時傳喚王到案,但他堅持拒絕入獄;最高檢察署今天表示,檢察總長顏大和下午已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王光祿昨上午在族人律師聲援下,特地北上到最高檢察署門口,向檢察總長顏大和遞狀,希望能提起非常上訴,並暫緩其入監執行,希望這件事情能有轉圜餘地,沒想到,顏大和在今天下午已提起非常上訴,認爲最高法院的判決適用法則不當、判決違法

臺東地檢署原訂今天上午9時傳喚王光祿到案,但他卻堅持自己無罪、拒絕入監,也不願意到地檢署報到。當時檢方表示,會進一步瞭解王光祿未依規定到案的原因,且他已經提起非常上訴,將依最高檢署審議結果,再決議是否要簽發拘票進行拘提。

王光祿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遭判處3年6個月徒刑,併科7萬元罰金定讞。他日前更出席記者會,當時陪同的Kavas牧師也怒批,「以前部落都是我們自己管理,也沒有山老鼠中華民國纔是最大山老鼠,《槍砲條例》難道是我們訂的嗎?」根本是用法律限制原住民,活得不像人,要努力要回對土地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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