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農獵人「爲母」被判3年今拒入監 恐遭檢強制拘提

社會中心臺東報導

臺東海瑞布農族的王光祿2年前爲母親上山打獵,獵捕長鬃山羊山羌,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遭判處3年6個月徒刑。臺東地檢署原訂今天上午9時傳喚王到案,但他堅稱無罪拒絕入獄;檢方表示,王光祿已提起非常上訴,將依最高檢署審議結果,再決議拘提。

臺東地檢署今天上午9時傳喚王光祿到案,但他卻堅持自己無罪、拒絕入監,也不願意到地檢署報到。檢方表示,會進一步瞭解王光祿未依規定到案的原因,且他已經提起非常上訴,將依最高檢署審議結果,再決議是否要簽發拘票進行拘提。

王光祿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遭判處3年6個月徒刑,併科7萬元罰金定讞。他日前更出席記者會,當時陪同的Kavas牧師怒批,「以前部落都是我們自己管理,也沒有山老鼠中華民國纔是最大山老鼠,《槍砲條例》難道是我們訂的嗎?」根本是用法律限制原住民,活得不像人,要努力要回對土地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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