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婉均掏空中影拒不入監 北檢發拘票抓人

中影公司副董事長莊婉均。(資料照,方濬哲攝)

前中影副董事長莊婉均,因被控掏空中影7億多資產合計共被判刑8年6月定讞,臺北地檢署日前發出傳票通知她入監服刑,不過,莊婉均卻一再拖延拒不到案,北檢已經簽發拘票,將拘提莊婉均到案入監。

依照法律程序,若當事人沒有正當理由拖延入監,執行檢察官可以發出拘票,指揮警調拘提,若是拘提不到,即發佈通緝。

據瞭解,北檢迄今仍可聯繫到莊婉均,但她一再拖延,向檢方表示希望晚一點再入監執行,卻又提不出正當理由,北檢於是對莊發出拘票。

判決指出,莊女擔任中影副董事長期間,利用保管公司大小章的機會,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爲紀錄,再以不實的財務報表,及僞造的取款憑條向銀行詐取財物不法挪用中影資產7億5000多萬元。

高院一審認定,莊女共犯下僞造私文書、僞造有價證券等14罪,其中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判5年8月徒刑,另外得易科罰金部分,判1年徒刑,這部分可以易科罰金36萬元,莊女不服提上訴。

10月26日,最高法院依詐欺取財、僞造文書等7罪,各判莊女3月到3年4月不等刑期,總計刑度爲8年6月,至於莊女另涉業務侵佔罪部分,與詐欺部分基本事實是否同一有待調查,將這7罪發回高院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