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潭有約」延遲交屋 建商判賠2千萬

社會中心臺北告導

新北市新店區「碧潭有約─碧潭樓」預售屋從2005年申報開工,原定2008年必須交屋,其中39名住戶購買了預售屋,但卻在2009年纔拿到房子,住戶不滿戎億建設以各種理由遲延交屋,交屋日拖延一、兩年,所以共同提告求償。臺北地院判決建商須賠償39戶共2096萬多元,創下預售屋建案遲延交屋被判違約賠償的最高紀錄

新店捷運站旁這棟共構大樓看起來好氣派,住在裡頭的人非常方便,要出門 一下樓就能搭上捷運,而且整個社區前望河,後傍山,環境相當不錯,2005年建商就是打着這樣口號吸引人買預售屋,但社區的第一期工程,表訂2005年1/27開工,2年3個月必需完工,第二期工程應於開工後3年3個月完工, 並取得使用執照,但兩期工程都拖延交屋,第一期工程遲延830天,第二期工程遲延 465天才交屋。

買預售屋的屋主於是一狀告法院,法院認定,建商在契約上明定不得逾期完工,逾期則按住戶繳付的房地價款萬分之五計算違約金,建商須依約履行,依各棟遲延日的不同,分別賠償39戶各20多萬到400多萬元。

但建商則是滿肚子苦水,戎億建設業務部施姓經理表示,因開工後才發現建案兩側道路排水溝位在工程地界之內,第二期工程則是捷運舊油槽設施致連續壁無法施工,不是施工故意拖延。

儘管雙方各有說法,但法官認爲工程問題在開工前就要詳實調查,不能以上述理由當藉口,所以判定建商必須賠償 39戶共2096萬元。而建商得知判決結果,也決定上訴到底。(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蘇怡璇林育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