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支持核食進口」怒告洪秀柱誹謗 黃國昌敗訴了

黃國昌洪秀柱敗訴。(圖/資料照)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不滿國民黨前主席洪秀柱今年4月間指他支持「核食進口」、「毒品除罪化」等語,認爲該言論讓他的專業形象人格評論遭到貶低,要求對方道歉未果,向臺北地方法院自訴洪秀柱誹謗罪。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爲洪的言論屬於合理評論,且黃爲立委,同時爲立院第三大黨的黨主席,應用較寬鬆標準,來檢驗被告是否已盡到查證義務,因此判洪秀柱無罪。

洪秀柱今年4月3日在嘉義參加活動時,接受媒體訪問指出「地方民衆對於黃國昌支持核食進口、支持毒品除罪化,還有配合民進黨諸多違法亂紀的言行,當然引起民衆的痛恨、不滿,因爲他很多地方都在製造社會的對立……」等言論,黃國昌不滿被抹黑,當天在臉書要求對方在48小時內道歉未果,認爲洪的言論造成他的專業形象、人格評價遭貶低,黃國昌同月6日就到法院遞狀提告。

判決指出,黃國昌爲立法委員,同時爲立法院第三大政黨的黨主席,有很大的政治影響力,且又是自願參選成爲公衆人物,比一般人更容易使用媒體來澄清不實的指控,自然應該對於監督他的言論,有較高度的容忍義務。再者,自訴人是否支持日本核災食品進口,跟全體國民的食品安全有很大的關係,也應該儘早確定自訴人的立場,來落實公共監督,因此被告的言論有高度的公益性時效性。綜上所述,自訴人應用較寬鬆標準,來檢驗被告是否已盡到查證義務。

另外,法官認爲,從立法院的議事錄得知,關於「是否進口福島等5縣市的食品」議題,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的內容是「在經過一定的檢驗、調查程序,並經過立法院同意後,可以開放進口」,然而自訴人跟時代力量黨團從來沒有提出或者贊成「禁止福島等5縣市食品進口」議案,對於國民黨「必須先跟日本達成司法互助協議才能進口」的議案,態度也是前後不一,因此確實會讓被告有相當理由相信自訴人是支持日本核災食品進口的立場,被告已經盡查證義務,並沒有刻意虛構事實,至於「違法亂紀」、「製造對立」則屬合理評論,因此判洪秀柱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