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率先推「笑氣管制行政規則」管制營業場所

北市率先全國針對旅館業者營業場所訂定法規,發佈「臺北市笑氣管制行政規則」。(遊念育攝)

近年來「笑氣」被不當利用爲助興的用途,目前針對民衆娛樂場所派對助興吸食笑氣的問題中央尚未規範,北市率先全國針對旅館業者等營業場所訂定法規,發佈「臺北市笑氣管制行政規則」。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也呼籲,盼能達到公私協力,營業場所如查獲業者知悉未通報,將會更強度的聯合稽查,來約束業者主動通報。

俗稱笑氣的「一氧化二氮」,主要正常用途用於工業醫療食品加工人體若吸入笑氣會產生頭暈、欣快感等情緒興奮的感覺,北市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副主任陳亮妤指出,笑氣近年成爲派對助興的催化劑,因價格便宜、容易取得,甚至三倍就可以買笑氣,很多專家學者呼籲,笑氣助興易喪命。

黃珊珊說,笑氣運用在醫療、食品添加和工業用途,由「藥事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管制,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今年10月30日公告,將笑氣納入「關注化學物質列管」,未來查緝發現民衆未依規定持有或吸食笑氣,依法可處3萬元起到30萬元罰鍰。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000萬元。

黃珊珊提到,因中央未將營業場所納入規範,因此,北市率先訂定行政規則,而行政規則生效後,11月17日也接獲首宗通報,透過公私協力杜絕笑氣濫用。煌說,目前營業場所部分,屬旅館查獲最多。

臺北市議員徐巧芯指出,笑氣跟其他毒品不太一樣,容易取得,容易成爲青少年吸食或傷害他人的工具場館通報很重要,如查獲業者知悉未通報也會影響商譽,此外,網路稽查也是重點,需加強查緝做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