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學姊灌醉 」前消防小隊長性侵女隊員還誣指 改判12年

小隊長性侵隊員還脫產,想逃避民事責任 。圖爲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消防局一名李姓小隊長2015年10月吃宵夜喝酒時,見隊上只有一名年輕貌美的女隊員,竟說出「把你學姊灌醉,我要侵犯她」等語,後來還傳騷擾簡訊,之後趁機潛入備勤室性侵害女隊員!一審李男判10年徒刑,他提出上訴,而臺中高分院認爲他竟然對部屬女性犯下強制性交,又脫產卸責欲逃避民事責任,還誣指女隊員與替代役男有染,怒斥「真是太過可惡」,因此改判12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

依判決書提到,李男案發時擔任消防局小隊長,在和其他隊員及友人一同用餐飲酒,見女隊員年輕貌美,且今晚隊上只有她一名女性,勢必落單,竟欲染指她,一再對她勸酒,並請其他隊員也敬酒,且多次出言「把你學姊灌醉,我要侵犯她」等語。

後來其他隊員陸續回備勤室就寢,李男慾火難耐,還傳與性有關之不雅言詞騷擾女隊員,後來竟擅自開啓女生備勤室房門,把對方強壓在牀上性侵,完全不顧對方反抗「「很痛、不要、請你走開」。

臺中地院審理時,李男全盤否認,被依強制性交罪判處10年徒刑。而他不服提出上訴。

臺中高分院審理時,認爲李男誣指女隊員與替代役發生不可告人事情,並有轉嫁誣陷對方,此種答辯已經在污衊別人,犯後態度惡劣,且他對部屬女性犯下強制性交犯行,導致女隊員飽受身心創傷,造成一輩子難以抹滅陰影,甚至出現重鬱症及自殺行爲,而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羣現象

法官認爲,李男又脫產卸責欲逃避民事責任,真是太過可惡,被停職後仍然有些微薪水,在審理中已離婚,改判12年徒刑,以資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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