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很沒肚量!」停車爭執拉女鄰居手腕拉傷 男遭判拘役20天

▲停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資料照/記者一中攝)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59歲的李姓男子,今年4月因爲停車問題,和廖姓女鄰居發生衝突,先罵對方「妳很沒有肚量,之前妳油漆噴到我的車!」又拉着對方手腕造成拉傷,原先雙方2萬元和解但他遲繳,廖婦因此拒收告上法院,臺中地院依照過失傷害罪嫌,判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

判決書指出,無業的李姓男子今年4月10日暫時停車在巷弄內,卻和70歲的廖姓女鄰居有停車糾紛,他先罵,「妳怎麼那麼沒度量,之前妳油漆噴到我的車。」接着拉住對方手腕指着遭油漆噴濺痕跡,沒想到對方因爲年事已高,拉扯之間導致手腕拉傷,原先在調解委員會時,同意在9月1日給2萬元,不過他沒有按時給,對方因此拒絕領取。

法官審理時認爲,李姓男子失業5至6年,靠着配偶1萬多元的退休金生活經濟狀況還可過,事發當時因爲不滿暫時停車,卻和廖姓婦人爭執,認爲當時廖婦僱用油漆工刷油漆時,有將油漆噴濺車體都沒有計較,沒有注意到對方年事高,拉着對方的手腕可能導致受傷,原本約好2萬元和解又沒有如期付,因此依照過失傷害罪嫌,判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