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克斯咬傷鄰居小腿 新竹婦拒道歉遭判拘役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陳姓老婦是飼主,卻未盡妥善看顧之責,放任犬隻無故咬傷人,事後未道歉,也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損失,因此依過失傷害罪判陳姓老婦拘役20日,易科罰金2萬元。(圖爲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達志示意圖)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老婦人,自家的毛孩子過去曾有咬傷鄰居的經驗,卻仍未進飼主之責,未上狗鏈或防護而任其無故咬傷鄰居,確有過失,新竹法官考量老婦人年事已高,依法應予減輕其刑,因此依過失傷害罪判陳姓老婦拘役20日,易科罰金2萬元。

新竹縣1名89歲的陳姓老婦人,平日養了一隻黑色米克斯犬協助看家,陳老太太平日並未將狗繫上鏈子或防咬罩,避免傷及他人,2017年10月間,隔壁鄰居薛婦走路經過陳婦家門口,遭到黑色米克斯犬無預警衝出攻擊,薛婦左小腿因此而受到擦挫傷。

雙方調解失敗,陳老太太更拒絕向薛婦道歉,雙方無法達成和解,因此薛婦堅持上法院公道薛提告陳老太太過失傷害。陳婦向法官坦承犯行,法官認陳老太太飼養的米克斯黑犬具有相當攻擊性,且過去薛婦也曾遭咬傷送醫,陳老太太應該知道自家的狗是具有一定程度的攻擊性,更應小心看管,避免犬隻無故侵害他人,但她仍未讓犬隻繫上鏈子或防咬口罩做防護,導致犬隻衝出來咬傷薛婦的小腿,由此證明老婦人確有過失,只是,考量陳姓老婦已年滿80歲,依法應予減輕其刑。

新竹地院法官審酌,陳姓老婦是飼主,卻未盡妥善看顧之責,放任犬隻無故咬傷人,事後未道歉,也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損失,因此依過失傷害罪判陳姓老婦拘役20日,易科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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