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和屍體做愛 吉林男大生殺2妓姦屍再肢解
▲男大生幻想與屍體做愛,勒死2賣淫女,手段兇殘網友罵「變態」。(示意圖/東方IC)
吉林大學一名李姓男學生因課業壓力大,想滿足和屍體做愛的快感,勒死2名妓女後姦屍、分屍再埋屍。當地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及盜竊罪判處李男死刑,並賠償被害人家屬近8萬元(人民幣,下同)。
據《京華時報》報導,案發時間是在2012年,當時李男就讀大四,因忙於畢業設計,又加上有8、9門課被當,在極大的壓力下決定上網召妓。3月6日,他花了300元人民幣和一名20歲蔡姓賣淫女子上牀;隔天,他帶着繩子等做案工具,潛到蔡女家勒死她,並將屍體載回自己在北京昌平的家,和屍體做愛得逞後分屍,並將屍塊埋在院子。
同月23日,李男又以同樣的手法把顧姓賣淫女子殺害,還偷走她的3支手機。李男4月8日被警方逮捕,他供稱以前總幻想和屍體做愛,覺得好刺激,於是心裡激起一定要做這件事的衝動,「覺得控制不住,不做就活不下去,人就像碎掉一樣。」
司法部門作精神病鑑定,證實李男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狀況並無異常。法院本月27日審理此案,認爲李男所犯的罪行極爲嚴重,不予輕判,最後依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判決死刑。
審案期間,2名被害人家屬共提出約788萬元的民事索賠。不過,法院指出,喪葬費、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等損失是合理賠償,而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依法不屬於犯罪行爲所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失,最後判李男賠償近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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