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ita's CCR紀事錄32/不願被撿屍的後果(下)

Anita's Angle

名牌錢包不見了的我很是心疼,一邊寄望錢包找回來的可能性,一邊在網上瀏覽其他的錢包,至於掛失的卡片學生證都已經在一兩天內收到,也不禁令人佩服美國私人機構效率。但因爲我沒有申辦美國當地證件或駕照,所以去夜店都是帶着護照,好巧不巧我隔兩個禮拜要去加拿大,我一邊想着要去辦理護照遺失、還得補辦 學生簽證的麻煩,一邊電話鈴聲便響起。

「你好,請問是Anita嗎?」一個標準美國腔的男生問道,我制式地回,「是的,我是。」對方禮貌自我介紹,「我是王警官,你們在夜店遺失錢包一事,夜店經理向我們報了案,你方便來做個紀錄嗎?」我們約了當天下午的時間填了些表格,他看來是個標準的ABC華裔美國人、年紀不大,但相當從容幹練,讓我覺得不太誠懇,他一邊問我事情經過一邊向我解釋:「我們的監視器畫面並沒有拍到有人拿走你們的皮包,所 以要追回來的機率相當低。」

我順着他的話「嗯、嗯」地應了幾聲,聽來並沒有進展,我打斷他,「所以你和我的另外兩位朋友聯絡過了嗎?」他禮貌地微笑回答,「一位已經向她說明,一位在跟妳談完後就會連絡。」我續問,「那她的反應如何?」對方一樣禮貌但不誠懇地回,「她基本上接受事實,當然,還是很難過着急。」我不再多加理會、開門見山地說,「我下下禮拜要去加拿大,需要我的護照,其他東西我不管,我要拿回我的證件。」

王警官企圖緩解我單刀直入的口吻,「Anita妳也知道我們不能夠保證…」我直接打斷他,「你本來就沒什麼好保證的,我也知道你和夜店都不想把事情鬧大,我的需求很簡單,我需要我的護照,不然辦遺失很麻煩。」說完他一再地重複他無法保證,我用極少的字表達了「謝謝,再見」便離開了。

傍晚姊妹打給我:「那個王警官有找妳嗎?」我嗯了一聲,姊妹嘆道,「他說沒有監視器畫面、應該是找不回來了怎麼辦?」我輕哼了一聲,「我跟他說我要我的護照。」姊妹慌張地接着說,「我朋友說不可能沒有畫面的,是他們故意不想找出兇手。另外,我的銀行告訴我,當晚有人試圖用我的提款卡領錢,還好妳當下就要我們報失,纔沒有被盜用。」

聽她嘮叨了一陣才又再次問我,「那妳有什麼損失?」原本已放空的我這纔回過神,「現金、包包的損失不用算了,其他證件、卡片我也都處理完畢,唯一就剩護照了。」朋友「蛤」了一聲繼續念道,「我和Julie都超心疼我們的名牌包耶!我們不好意思在妳面前說什麼因爲妳的是最貴的!結果妳竟然…」我又開始放空聽她念了一會兒才掛上電話。

接下來兩天我將申請護照、補發簽證的文件準備好,但並不寄出,雖然朋友一直叫我趕緊處理,但我決定撐到辦理期限的最後一天。果不其然,過沒兩天的下午,我收到一個A5的牛皮信封,裡面有我的護照和已報失的學生證及卡片。傍晚王警官便來電留言問我是否有收到我的物品語氣中帶着點炫耀,我懶得接他電話、回電,僅以簡訊回覆「已收到,謝謝。」過不久姊妹來電,「Anita妳的護照回來了嗎?我的證件卡片都回來了,王警官說他們是這兩天有人丟在夜店附近的巷子裡,但是錢、包都追不回來了。」我略帶嘲弄地問,「妳信?」

事隔近一個月後,在夜店打工做promoter的男生朋友纔不好意思地吐露,那位王警官是夜店長期「配合」的警官,夜店大部分小紛爭都是由他處理,而偷走我們包包的是一羣東南亞的男生,因爲屢次在夜店想跟姊妹和我跳舞搭訕不成,酒醉之下決定偷竊報復,但是夜店爲了息事寧人不願透露,畢竟兩方都是常客無法得罪,泰國裔的男生朋友頻頻溫聲道歉:「我知道這樣對妳們很不公平,但是我也不清楚到底是哪幾位,身爲泰國人的我也覺得很丟臉。」

姊妹隨着他的道歉唏噓了一陣,我則笑笑不置可否。至於夜店,我們還是照去,而且同一家,只是改帶國際駕照而非護照,事後回想起當時對夜店的沉迷也不禁莞爾。【農曆年節停刊一週,下集待續(33)外語強制集中營】

Anita's CCR紀事錄31/不願被撿屍的後果(上)

作者Anita,碩士金融業。本文言論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