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女童被鐵棍打到「肉爛斷骨外露」 惡男二審逃死...改判無期徒刑

鐵棍虐死4歲女童莊嘉億,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新北市男子莊嘉億,受入監服刑邱姓女友請託,照顧女友4歲大的女兒,但莊男竟多次持鐵棍痛毆女童,女童腿骨外露3星期,最後活活被虐死。一審將莊重判死刑,案經上訴,二審高院23日宣判,改認定「成年人殺害兒童罪」,將莊男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17年11月,從事援交工作的邱女(32歲),在案發前一個月因毒品案入監服刑,將4歲女兒託付給無業的莊男(26歲)與莊母(55歲)照顧。但莊男多方凌虐女童,多次持鐵棍毆打女童屁股,還以拳頭打腿、持毛巾甩臉,女童因長期凌虐,不僅營養不良,還被打到骨頭穿刺,右大腿骨穿刺皮膚、暴露在外長達3周。

社工單位早就注意到女童在高風險家庭中,積極與莊家人接觸。但莊母擔心案情曝光,也擔心遭通緝的兒子被逮回,因此放任女童傷勢惡化,在社工訪視時放鳥、裝不在家,女童因而延誤就醫,當年11月底因敗血性休克死亡。莊男母子二人搭計程車將女童送醫,趁隙落跑,醫護人員救治時,才發現這起駭人聽聞的虐童案件檢警循線逮捕2人,並依「成年人殺害兒童罪」對2人提起公訴。一審重判莊男死刑、莊母無期徒刑。

▲女童被打到斷骨露出、活活痛死。(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高院二審審理時,莊男否認殺人;莊男還主張,女童被打到不能行走時,自己還曾經協助擦藥,可見並無致人於死的故意,請求法官輕判。至於眼睜睜看着女童被虐死的莊母,則表示願意和解,但沒錢賠償;莊母也不斷強調,是因爲擔心通緝的兒子被抓走,纔會選擇隱忍不發,並非有致女童於死的意圖,請求輕判。

對此,女童家屬則多次痛批莊氏母子,女童母親曾大罵「等他出來砍他嗎?我會呀!」、「以爲只是打死我家一隻狗嗎?」女童的外公也批莊男的道歉彷彿「鱷魚眼淚」、「判10個死刑都不爲過。」

全案於24日二審宣判,高院認定莊男對女童有殺害的不確定故意,並且在行爲上屬於具有義務但卻不做應爲行爲的「不作爲犯」,仍成立「成年人殺害兒童罪」。但經臺大醫院鑑定後,認爲莊男再犯率不高,且有矯正教化可能,因此高院改判無期徒刑。至於莊母部分,高院認爲她與兒子並無犯意聯絡,改以「成年人違背義務遺棄兒童致死罪」,判刑9年。均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