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簡章

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等四部門關於做好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4號)並經教育部覈准,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須爲學歷教育注1)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以下簡稱全國聯招):

1。港澳地區考生,具有①《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和②香港澳門居民身份證。

2。臺灣地區考生,具有①《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和②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

3。華僑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須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並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2年,兩年內注2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注3,其中考生本人須在報名前2年內(即2019年4月1日-2021年3月31日)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注3。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注4、5年內注5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注6,且考生本人在報名前5年內(即2016年4月1日-2021年3月31日)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注5的,也可參加報名。

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包括公派和自費)在外學習期間,或因公務出國(包括外派勞務人員)在外工作期間,均不視爲華僑。

(二)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爲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15日爲網上報名時間,3月16日至31日爲報名確認時間。

(三)報名方式

採用網上報名和報名確認相結合的方式,其中港澳臺考生實行網上報名確認,華僑考生實行現場報名確認。

1。網上報名(包括所有考生)

(1)網報入口:全國聯招管理系統考生端(以下簡稱報名系統),網址:http://www.eeagd.edu.cn/lzks/。

(2)網報流程:註冊--輸入報考信息並上傳材料--上傳照片--繳付報考費(僅限內地考區,550元人民幣/人)--預約現場確認時間(僅限華僑考生)--提交報名確認。報考費一旦繳交,恕不退還。

(3)考生應上傳個人證件正反面照片,所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均應在有效期內。

(4)考生應提供其高中畢業文化程度(須爲學歷教育)的證明材料。應屆高中畢業生須上傳畢業中學開具的畢業證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學期的成績單正本。往屆生須上傳高中畢業證書(證明)及高中三年成績單正本。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須同時上傳我國駐外使(領)館對其學歷證明材料所做的認證書中文版,須註明是否學歷教育)。

(5)持港澳地區學歷的港澳臺考生須在畢業中學所在地報考。

2。網上報名確認(僅限港澳臺考生)

港澳臺考生實行網上報名確認,由各考區負責確認在本考區考試的港澳臺考生報名資格。考生應及時登錄系統查看確認結果。確認不通過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更正有關信息並再次提交,逾期不再受理。選擇在香港、澳門參加考試且報名確認通過的考生須按報名點要求按時繳交報考費,否則不予參加考試。

3。現場確認報名(僅限華僑考生)

華僑考生實行現場確認報名,由廣州報名點(暨南大學)負責。考生在現場確認報名時須向報名點提交以下報名資料,所有提交的資料需爲正本,其中應屆生畢業證明、成績單、國外學歷及華僑居留權認證書須留下備查。①與其具有華僑身份父母一方法律關係的證明文書(如考生父母均已離世,需出具考生父母華僑身份證明、死亡證明等相關法律材料);②由我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獲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認證書(中文版,須註明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時間及兩年內實際累計居留時間),或已取得住在國合法居留資格認證書(中文版,須註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國合法居留資格的連續時間及5年以內實際累計居留時間);③考生本人及其具有華僑身份父母一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④網報時提交的學歷證明材料原件。若定居在尚未與我國建交國家,須出示同我國和其定居國均有外交關係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辦理的居留權認證,和我國駐第三國的使(領)館開具的認證書(中文版,須註明取得居留權的時間)。

考生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報名點現場確認報名的,須由本人提交書面申請,經報名點同意後方可委託親屬代理確認,確認時應出示考生身份證件代理人身份證件、考生親筆簽署的委託書及考生報名材料。每位代理人只能爲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

(四)各考區報名確認負責機構及聯繫方式

1。北京: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志新東路9號,郵政編碼:100083,電話010-89193989,010-82837212)。

2。上海: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地址:上海市楊浦區民星路465號,郵政編碼:200433,電話021-35367070)。

3。福州: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地址:福州市北環中路59號,郵政編碼:350003,聯繫電話0591-86215678)。

4。廣州:暨南大學(石牌校區)(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西601號,郵政編碼:510632,電話020-85220130)。

5。香港:香港考試及評覈局(地址:香港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電話00852-36288787,00852-36288711)。

6。澳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高等教育局(地址:澳門荷蘭園大馬路68-B號華昌大廈地下B座,電話00853-28563033。

二、報名資格審覈

(一)報名結束後,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以下簡稱聯招辦)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覈,包括身份審覈、學歷審覈及華僑考生的出入境記錄審覈。持內地(祖國大陸)學歷的考生信息,由考生畢業中學所在地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進行學歷查驗。

(二)聯招辦對考生報名資格審覈後,在網站公示審覈通過的考生名單,公示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別、資格類別等。通過報名資格審覈並經公示的考生方可參加聯招考試。公示後被舉報查實資格造假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和錄取,已參加考試的取消考試成績,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三、考試

(一)考試科目

理工類考試科目爲中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文史類考試科目爲中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每科滿分爲150分,每個考試類別滿分爲750分。

考試內容和要求參見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入學考試(理科、文科)考試大綱(第3版)》。

(二)考試時間

5月22日(週六):09:00-11:30中文

13:30-15:30英語

5月23日(週日):09:00-11:00數學

13:00-15:00物理、歷史

16:00-18:00化學、地理

(三)考試地點

全國聯招分北京、上海、福州、廣州、香港和澳門六個考區,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選定考試地點後不得再修改。

(四)答題方式

全國聯招考試實行計算機網上輔助閱卷。考生在考試時必須按規定在專用答題卡的指定區域內答題,在指定區域外答題不予計分。

(五)其他事項

1。全國聯招不組織體育類藝術類統考。報考高校體育類、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術科考試,術科考試時間、地點及具體要求由有關高校確定,考生應儘早與擬報考的高校聯繫。

2。准考證約考前五天起可在報名系統下載打印。

四、志願填報

(一)6月中旬公佈考試成績,6月下旬網上填報志願。

(二)填報志願前,考生應在報名系統首頁認真閱讀招生專業目錄,瞭解高校基本情況、招生專業、收費標準、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原則及其他注意事項

(三)志願填報採取平行志願方式。考生可填報10所高校本科志願,每所高校可填報6個專業志願和一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選項;報考預科的考生可填報5個高校預科志願。

(四)填報志願時,同一批次同一院校,考生可同時兼報普通類專業和體育類、藝術類專業。

(五)體育類、藝術類術科考試不合格或未參加術科考試的考生,不得填報相應的體育類、藝術類專業。

五、錄取

(一)7月初組織錄取工作。錄取工作實施網上錄取,分爲本科和預科兩個批次,按照“先本科、後預科”的順序,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

(二)高校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志願及本校招生計劃,按照招生簡章中的錄取原則,在聯招辦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擇優錄取新生。高校須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聯招辦覈准,經聯招辦覈准後方可辦理錄取手續,並據此打印相應錄取考試名冊,加蓋聯招辦錄取專用章。高校根據經聯招辦覈准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向考生寄送加蓋本校公章的新生錄取通知書

(三)被錄取的應屆高中畢業生須在當年7月15日至9月30日登錄報名系統上傳高中畢業證書(證明)及高三下學期的成績單。

六、新生報到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按高校規定的時間及相關要求到校辦理報到等手續。學生入學註冊時,應繳納學費及其他費用,收費標準與內地(祖國大陸)同校同專業學生相同。新生入學後,根據高校安排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商轉其他專業。錄取就讀預科的學生經過一年學習後須參加錄取高校組織的考試,合格者方可進入本科階段學習。

七、違規處理

在聯招報名、考試等環節出現違規行爲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確定的程序和規定處理。

八、其他

(一)考生可在報名系統查詢當年的考試成績和錄取情況,下載電子成績證書。可在“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區招生信息網”(https://www.gatzs.com.cn)上查詢有關招生政策和招生辦法及高校信息。

(二)學生在校期間,高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門發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進行管理。學生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享受同等醫療保障政策,按規定參加高校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享受同等待遇。

(三)學生修業期滿,考試成績合格,由高校頒發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四)具體報名、打印准考證、公佈成績、填報志願時間及注意事項,請留意聯招辦和報考點公告。聯招辦地址及聯繫電話: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西69號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大樓,86-20-89338633轉7。

(五)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變化,需調整考試時間或提供核酸檢測報告等,具體工作安排或要求另行通知。

註釋:

注1:須在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高級中等學校接受高中階段教育,非學歷教育經歷不符合報名條件。

注2:指連續的兩個自然年內。

注3:1個月按30天計算,不少於18個月即不少於540天。

注4:一般情況下,具有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者,在遵守當地法律前提下,無須每年簽證,可以憑權證多次自由出入居住國,也沒有時間限制,不用去移民局更新或者延長手續。而合法居留資格,則是有有效期的,有效期滿後必須到移民局辦理延長手續纔可以繼續居留。居留期限是判斷是否爲長期居留權或永久居留權的主要依據。如“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劃”簽證是10年有效期簽證,應屬於合法居留資格。

注5:指連續的五個自然年內。

注6:1個月按30天計算,不少於30個月即不少於900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

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