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爲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精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四川大學2021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實施 “強基計劃”,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爲國家基礎學科和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在我校“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1年高考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爲以下兩類,不能兼報。

(一)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報考條件:

1. 高考改革省份

高考成績(高考總分爲750分,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須高於生源省份2021年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30分(含)。若高考總分非750分,則按比例折算,小數點後四捨五入(下同)。

2. 非高考改革省份

高考成績須高於生源省份2021年普通類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理工類60分(含)、文史類40分(含)。

(二)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報考條件:

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五大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總決賽獲得一、二等獎,且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生源省份2021年普通類本科同科類第一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四川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專業爲漢語言文學古文字方向)、歷史學類、哲學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工程力學化學、生物科學、基礎醫學

根據各省高考綜合改革進程、中學素質教育推進情況以及學校歷年招生情況,四川大學強基計劃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等省(區、市)招生,詳細分省招生計劃以四川大學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公佈爲準。

各專業招生科類及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招生專業(類)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科類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3+3”)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

選考科目要求(“3+1+2”)

首選科目

再選科目

漢語言文學

(古文字方向)

文史類

不提科目要求

僅歷史

不提科目要求

歷史學類

文史類

歷史、地理(選考其中1門即可)

僅歷史

不提科目要求

哲學

文史類

不提科目要求

物理或歷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數學與應用數學

理工類

物理

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物理學

理工類

物理

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工程力學

理工類

物理

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化學

理工類

化學、物理(選考其中1門即可)

僅物理

化學必選

生物科學

理工類

化學、生物、物理(選考其中1門即可)

僅物理

化學必選

基礎醫學

理工類

化學,物理(2門科目均須選考)

僅物理

化學、生物(選考其中1門即可)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2021年4月13日至4月30日考生登錄四川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0),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考生只選報1個專業,不進行專業調劑。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紙質申請材料。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考生須參加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三)考生確認參加學校測試

申請強基計劃的考生還需要參加學校測試。考生須在2021年6月10日至20日登錄四川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0)確認是否參加四川大學強基計劃考覈測試(簡稱學校測試)並簽訂承諾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試確認或簽訂承諾書者,視爲自動放棄入圍學校測試資格

(四)入圍學校測試的辦法

第一類考生,達到四川大學“強基計劃”報考條件的報名考生,按照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6倍數以內,以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入圍名單參加學校測試。末位高考成績相同的考生均予以入圍學校測試。

第二類考生,達到四川大學“強基計劃”報考條件,即可入圍學校測試。

(五)學校測試內容

四川大學將於2021年7月2日前組織學校測試,入圍考生須到四川大學望江校區參加學校測試,詳細考覈測試方案在入圍考生參加測試前公佈,具體時間、地點見准考證。

學校測試包括筆試、面試和體質測試三個部分。筆試和麪試滿分共750分,其中筆試滿分300分,面試滿分450分。

1.筆試

包含對學生相關學科的基礎知識、基礎理論、基礎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面試

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籤的方式,專家組對考生綜合素質進行考覈,給出面試成績。專家面試考生時,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作爲重要參考,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提供。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3.體質測試

體質測試項目爲實心球、50米跑、立定跳遠三選一。測試結果作爲強基計劃錄取的重要參考(不計入綜合成績)。體質測試不合格,或未參加體質測試者不予錄取。建議購買測試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未購買保險者,測試過程中發生意外由考生自行負責)。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體質測試的考生,憑二甲及以上醫院證明向學校申請免測,申請通過者可予以免測,視爲合格。

(六)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公式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750×85%+學校測試成績×15%

學校測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2.確定錄取名單

四川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覈,辦理錄取手續。

第一類考生,四川大學根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高者優先。若高考成績相同,語文+數學+外語的成績總和高者優先。若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總和相同,報考我校漢語言文學(古文字方向)、歷史學類、哲學專業則語文成績高者優先,報考其他專業則數學成績高者優先。

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同專業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予以錄取。

擬錄取名單於7月5日前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批准後報各省級招辦審覈,並辦理錄取手續。四川大學分省分專業錄取標準將在四川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強基計劃是國家重大戰略人才工程,爲有潛質、有志向、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配備一流師資,創造一流的人才成長條件,以培養一流科技創新人才爲目標,爲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重要培養舉措包括:

(一)本碩博銜接培養

按照人才成長規律,爲入選強基計劃的學生專門制定從本科到碩士、博士的人才培養計劃。第三學年考覈通過的本科學生,在第四學年開始實施本碩博銜接培養。本科階段考覈合格的同學可以按照國家當年的招生錄取規定,直接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經過研究生中期考覈後,轉入博士研究生培養階段。

強基計劃學生本科階段在規定的基礎學科專業就讀,打牢學科基礎。進入研究生階段,可以在本學科方向繼續深造,成爲基礎學科高端研究人才;根據培養方案,也可以轉入專門爲強基計劃設計的交叉學科領域攻讀研究生,成爲高端芯片與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關鍵領域的高級創新人才。

(二)動態分流

強基計劃學生實行動態分流管理,每學年/學期進行考覈,將考覈不合格學生分流到本專業普通班,同時將符合該計劃特質的優秀學生補充進來。因特殊情況,入選強基計劃學生本科階段需要退出或轉專業的,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辦理。

(三)激勵機制

1.施行“首席專家制”,配備院士、傑出教授等一流師資力量,名師主持、學術主導,制定專門人才培養方案,提供優質課程教學資源,讓強基計劃學生浸潤在濃厚學術氛圍中。

2.深化書院制-導師制培養,爲學生提供優良的學習環境。採用“學業導師+科研導師”等制度,爲每位學生提供個性化學業指導和學術引領。強基計劃學生優先參與導師科研項目,由導師指導科研訓練。

3.拓寬學生國際視野。學校優先資助強基計劃學生參加國內外交流學習。每位強基計劃學生本科期間至少有一次參加國外或境外學術交流的機會,包括國際交換生、國際學術會議、國外高水平大學短期訪學等。對接國家戰略發展需求,學校支持相關學科專業與國內外知名大學聯合培養強基計劃博士研究生,鼓勵學生獲得國內外一流大學雙博士學位,滿足學生成長成才需要。

4.條件保障。爲強基計劃學生設立專項創新研究基金,支持強基計劃學生參加國內外學科競賽以及學術交流;對強基計劃學生優先開放全校重點實驗室、重大科研平臺;在獎助學金、榮譽獎勵、課程選修、圖書資源等方面給予更多傾斜;優先選拔強基計劃學生中的優秀博士畢業生留校任教,爲其開展學術研究提供支持。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省份,由考生就讀中學在省級教育部門的統一安排下,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彙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覈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覈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四)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五)學校測試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成都市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另行通知。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二)四川大學招生工作接受四川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郵箱:jiwei@scu.edu.cn,電話:028-85404020。

七、諮詢方式

四川大學地址:

(望江校區)成都市一環路南一段24號 郵編: 610065

(華西校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號 郵編: 610041

(江安校區)成都市雙流區川大路 郵編: 610207

招生諮詢電話: 028-86080605 、 028-86081605

招生諮詢地址:成都市一環路南一段24號四川大學行政樓227室

招生諮詢郵箱: zs@scu.edu.cn

四川大學本科招生網: http://zs.scu.edu.cn

陽光高考信息平臺: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四川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爲準。

四川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O二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