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爲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清華大學2021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以下簡稱“強基計劃”)。基於我校“爲國選材、厚植強基、拔尖領軍、創新未來”的強基人才選拔培養定位,結合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目標,選拔一批肩負使命、志趣堅定、稟賦優異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爲國家基礎學科和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機構原則

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強基計劃招生及錄取工作按照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錄取名單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收對象

各省(區、市)符合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志向遠大、追求卓越、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研究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

三、招生專業

2021年我校在各省(區、市)強基計劃招生計劃以我校報名系統公佈爲準。

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分爲基礎理科學術類專業、基礎理科工程銜接類專業和基礎文科類專業。

基礎理科學術類專業包括: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旨在選拔並培養在基礎理科領域有突出特長且有志於從事相關基礎研究的學生。

基礎理科工程銜接類專業包括:數理基礎科學、化學生物學、理論與應用力學,旨在選拔並培養在基礎理科領域有特長,且有志於從事高端芯片與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研究的學生。

基礎文科類專業包括:中國語言文學類(古文字學方向)、歷史學類、哲學類專業,旨在選拔並培養在基礎文科領域有特長且有志於從事相關研究的學生。

學科類包含專業及對應的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四、報名方式

4月12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錄清華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3),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並提交。

1.志願填報

(1)非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需根據自身文理分科進行學科類申請,學科類不允許兼報,學科類內最多允許填報5個專業志願。

(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需根據高考選科情況進行學科類申請,學科類不允許兼報,學科類內最多允許填報5個專業志願,專業志願需滿足選考科目要求。

(3)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報考專業須與學科特長相一致。

2.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

五、選拔程序

1.確認:高考結束後至出分前,我校將組織考生在報名系統內進行確認,考生可以對所填報專業進行確認,並再次明確是否服從調劑,確認環節過後,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專業修改申請。考生同時還需確認如可入圍,是否參加後續考覈環節。

2.入圍:依據考生高考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生源所在省份各學科類的強基計劃招生計劃數的6倍確定入圍高校考覈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同時入圍),並公佈入圍分數線

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且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的考生,可以破格入圍。

入圍考生高考成績總分不得低於各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併本科批次省份以該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控制分數線爲準)。

入圍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

3.考覈:我校強基計劃考覈工作將採取綜合考覈的方式,全面、深入地考察考生的能力素養

綜合考覈包括基礎能力測試、綜合素質考覈和身體素質測試等環節,主要考查考生的興趣志向、創新能力、科學思維、思辨精神等綜合素質及對相關學科知識的掌握與應用能力。

(1)基礎能力測試面向所有考生,以筆試方式進行。理科類專業測試內容包含數學與邏輯、理科基礎(物化綜合)、學科探究科學素養)等,文科類專業測試內容包含數學與邏輯、文科基礎(文史綜合)、學科探究(人文素養)等。根據基礎能力測試成績確定參加綜合素質考覈及身體素質測試環節的考生名單。未通過基礎能力測試的考生不參與後續環節及錄取成績排隊。

(2)綜合素質考覈包含專業志趣考察和麪試。專業志趣考察主要考覈考生是否對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籤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3)身體素質考覈將以體質測試方式進行,體質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肺活量、臺階運動試驗、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等。身體素質考覈結果不計入高校測試成績,入選但無故不參加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4)考生綜合素質材料在綜合考覈過程中參考使用。

(5)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且破格入圍的考生,我校將對其單獨組織考覈環節。

4.綜合成績折算:綜合成績按照高考總分(按滿分85分折算)+高校測試成績(由基礎能力測試+綜合素質考覈成績組成,按滿分15分折算)計算形成(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爲:高校測試成績、高考總分)。

其中:

(1)高考總分折算方法: 考生高考成績/本省高考滿分×85(四捨五入取2位小數

(2)高校測試成績折算方法:高校測試成績按照滿分15分進行覈算(四捨五入取2位小數)。

5.確定錄取:依據高考成績入圍的考生,按照考生的綜合成績分省分學科類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預錄取名單,並公佈錄取分數線。在專業志趣考察環節認定到具體專業的考生按照專業考察結果確定其錄取專業,其他考生在學科類內按“綜合成績優先”及“專業志願平行”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對達到綜合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志願要求、且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高考改革省份調劑錄取時將參考考生高考選科情況。

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且破格入圍的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本省分學科類錄取分數線時方可被錄取,破格入圍的考生錄取時不佔用本省公佈的強基計劃招生計劃。

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後報送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覈並辦理錄取手續。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高考志願錄取環節;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環節。

六、培養環節

1.設立書院,統籌推進強基計劃。學校高度重視強基計劃的招生與培養工作。爲更好地落實強基計劃,同時更好地建立以通識教育爲基礎,通識教育與專業教育相融合的本科教學體系,保持厚基礎、寬口徑的人才培養優勢,學校新設立五個書院作爲強基計劃人才培養單位。書院針對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設計專門培養方案並匹配相關資源,各專業培養方案詳見附件。

2.因材施教,改革學生培養模式。針對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單獨編班,配備有熱情、高水平一流的師資,提供一流的學習條件,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與氛圍。針對強基計劃學生定製高水平通識教育課程,提高專業核心課程質量,同時鼓勵開展學科交叉、研究性學習,實行導師制、小班化等培養模式。爲學生的充分發展提供條件,鼓勵學生表現特長、發展潛質,追求卓越。

3.科教融合,加強學生使命驅動。推進科教協同育人,鼓勵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前沿科學中心、集成攻關大平臺和協同創新中心等吸納強基計劃學生參與項目研究。培養過程中注重引導學生樹立家國天下的遠大志向,不僅使學生在學術上有所收穫,更重要的是激發學生報效國家的使命感、責任感。

4.本研銜接,貫通不同階段培養。我校將強基計劃相關專業的本科與研究生培養過程有機銜接。本科畢業時符合我校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要求的學生,可優先銜接就讀相關專業的碩士、博士研究生。

5.開放交流,提升國際交流水平。發揮國內國外兩種資源優勢,聘請具有國際影響的著名科學家給予指導、來校授課,參與前沿講座、論文指導等教學活動。通過開展聯合培養、交換生項目、實驗室研究等方式,有計劃、有目的地將強基計劃學生選派到國外一流大學進行學習和交流,開拓國際視野,增強學術自信,培養創新精神。

6.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校後原則上不得轉到錄取專業之外的專業就讀。

7.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學校將加強就業教育和指導,積極爲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高素質後備人才。

七、日程安排

2021年4月12日-4月30日,強基計劃招生報名。

2021年6月15日-6月18日,強基計劃報名考生確認。

2021年6月26日前,公佈入圍結果,考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

2021年6月27日左右,開放准考證打印,考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

2021年6月28日-7月3日,綜合考覈(測試環節及時間以報名系統內公佈爲準)。

2021年7月5日,公佈綜合成績與錄取結果,並按規定公示相應錄取標準,考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

2021年7月6日-7月10日,基礎理科工程銜接類專業銜接方向確定。

八、其他

1.我校高度重視對強基計劃招生的規範管理,嚴肅強基計劃招生工作紀律和執紀問責。加強考覈過程管理,完善招生決策機制;認真落實強基計劃招生監管責任,加強報名、考覈、錄取的全過程監督。

2.學生應本着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或隱匿可能對學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並向學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通報;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3.我校強基計劃招生的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學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強基測試存在困難的,可以向我校申請資助。

4.我校強基計劃招生錄取及入學培養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若政策調整,則按照新的規定執行。

5.如遇有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可能影響招生考試過程的情況發生,我校可根據情況修改及調整招生簡章,本簡章解釋權歸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所有。

特別提示:我校不舉辦或委託他人及中介舉辦任何與強基計劃相關的營利性培訓活動。請中學生相關羣體警惕虛假宣傳,以免自身利益受損。

九、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園,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84

諮詢電話:010-62770334/62782051

傳真號碼:010-62782061

監督電話:010-62783000(學校紀委)

電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本科招生網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