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公佈

中國人民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公佈,全文如下:

爲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中國人民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覈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爲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將來從事專業相關領域工作;高度認同我校“立學爲民、治學報國”的辦學宗旨和“國民表率、社會棟樑”的人才培養目標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具有相應專業所需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的高中畢業生。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滿足以上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我校強基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注: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歷史學在非高考改革省份僅招收文科生,哲學文理兼招;各招生省份具體投放的招生專業以報名系統內信息爲準。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考生可於5月10日12:00至5月30日12:00登錄中國人民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2),按照招生簡章及系統提示完成網上報名。

考生報名時,可在我校強基計劃投放該省相應科類的招生專業範圍內,填報不超過3個專業志願,並填寫是否服從專業志願調劑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測辦法

7月下旬確定入圍校測名單,入圍校測的考生登錄報名平臺,下載《測試指南》並按時參加後續考覈環節。

我校依據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分科類按不超過分省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各省入圍校測考覈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均入圍)並公示入圍標準。入圍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不得低於所在省(區、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四)校測考覈

8月4日前舉行校測考覈,含專業測試和體育測試,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各專業測試形式、成績折算辦法以《測試指南》爲準。(學校考覈工作方案可能視北京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另行通知。)

1。專業測試考查考生綜合素質、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創新思維,以及專業相關領域學習興趣、發展潛力等,考生綜合素質檔案將作爲參考材料使用。考覈形式爲筆試和麪試,考查範圍不限於中學教學大綱。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籤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2。原則上所有入圍校測的考生均須參加體育測試,測試項目爲肺活量、立定跳遠、50米跑。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構成

綜合成績中,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佔85%,校測成績佔15%。校測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體育測試成績將作爲錄取時同分比較的優先條件之一。

2。確定錄取名單

學校按照綜合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願的原則,由高到低順次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預錄。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校測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體育測試成績。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覈,辦理錄取手續。8月5日前確定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四、總體培養方案

學校強基計劃與學校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2.0緊密銜接,堅持“植根鑄魂、德才兼修,強基固本、博學深究,興趣主導、創新引領”的人才培養理念,實施“寬厚基礎、學科複合、科教融合大師引領、個性發展”的人才培養模式,突出培養機制和培養過程的開放性研究性國際性、挑戰性個性化。致力於培養具有強烈使命感和責任感、紮實學識和卓越能力、深刻思想和寬廣視野、長遠眼光和創新思維,能夠潛心學術,關注重大科學和人類發展問題,能夠爲建設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體系做出卓越貢獻的傑出人才。培養方案要點如下:

(一)採用通專結合、本碩博有機銜接的課程體系。通識教育強化思想引領和核心素養、核心能力培養;專業教育強調寬厚基礎、紮實能力,高起點、高標準、高要求設置課程和培養環節,突出學習高階性、創新性和挑戰性。同時根據不同專業特點和發展趨勢,提供豐富的特色選修課程,並在高年級打通研究生課程學習,學生在學術導師組的指導下,依據其個性化特徵和發展規劃構建個性化培養方案,實施學分制管理。

(二)配備國內外高水平師資,全面實行導師制。選聘校內外最優秀的師資承擔專業基礎課程教學,聘請高水平國際師資開設全英語國際化前沿課程和講座。在培養過程注重大師引領,實施學術導師組和學術導師相結合的學業發展指導制度,同時通過新生研討課、學術研討班、學業導師、學術講座、科研實踐、大師工作室等具體舉措促進師生互動,引導和指導學生學業發展。

(三)設立研究性學習平臺,學生常態化參加研究性學習。每個強基計劃專業平行開設若干研討(研讀)班,營造研究性、自主性、開放性、挑戰性的學習環境,學生應根據興趣持續跟蹤參加一個研討(研讀)班。

(四)依託學校高水平科研平臺,實施科教融合培養。依託各相關學科領域的重大科研項目團隊、科研機構和平臺,開展學術研討班、學生進科研項目(實驗室)、學生進產學研項目,以問題爲導向、以項目研究爲目標,在科研團隊指導下,按照學習和研究有機融合的方式,開展科研實踐,實施漸進式學術訓練。學校爲學生參與校內、國內和國際科研計劃提供經費資助

(五)搭建國際化培養平臺,培養國際視野和國際交流能力。學校和學院利用現有的國際學術交流合作平臺,並不斷開拓新的國際合作夥伴,學校和學院選聘高水平國際專家爲學生國際學習、研究、交流提供指導,通過派往合作學校和機構交流學習、組織考察交流、推薦申報國家和機構國際學習獎學金、依託國際小學期聘請國際一流師資開設系列前沿課程等方式和途徑,爲強基計劃學生搭建一流的國際學習交流平臺。學校爲學生出國交流交換提供資助。

(六)實施科學動態的考覈和進出機制。爲落實因材施教、分類培養的理念和強基計劃目標要求,各專業實施動態考覈與進出機制。

1。動態考覈機制

(1)原則上各專業每學年考覈一次,部分專業根據專業特點和培養規律第二學年開始考覈。

(2)由考覈小組依據學業成績、課外研學情況、綜合素養、學術導師意見、學生學習規劃和學習意願等方面實施綜合考覈,考覈重點關注學生學術志向、相關領域學術潛力、綜合發展能力。

2。動態退出機制

(1)學生入校後原則上不轉專業;達不到考覈標準的,應退出強基計劃。

(2)在前兩學年退出強基計劃的學生,轉入該專業普通班繼續培養。對於在第三年考覈未通過的學生,在考覈小組指導下根據學生實際和興趣制定後續學習計劃,完成本科階段學習。

3。動態進入機制

(1)入校第一學年後,根據資源條件情況,學院可在普通班學生中選拔適量學生進入強基計劃。

(2)參加選拔的學生應由學生提出申請,並獲得所申請的強基計劃專業兩名(含)以上教授推薦。考覈小組對申請者實施綜合考覈,考覈包含筆試、面試和對以往學習及綜合表現的考察三個方面,重點考察學生的學術志向、學術潛力和綜合發展能力,擇優錄取。

(七)實行本碩博銜接培養。各強基計劃專業按照本碩博銜接培養的要求設計培養體系。

1。培養體系的銜接

(1)按照強基計劃總體培養目標科學確定本碩博各階段培養定位、培養要求和側重點,形成各階段有機銜接的整體培養體系。

(2)本科階段強調寬厚基礎和紮實能力培養,爲後續碩博培養奠定良好基礎。

(3)針對第三學年考覈通過的學生,在第四學年實施本研銜接培養。

2。推薦免試研究生機制

(1)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與名額。強基計劃學生第三學年考覈通過後,將自動獲得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

(2)獲得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的學生,將根據學生自身興趣、特點、條件以及相關培養方案,直接錄取到本專業相關學科或相關交叉學科專業進行碩士培養或直接進行博士培養。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將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彙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覈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由其取消相關考生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覈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四)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就業處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諮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59號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872

傳真:010-62511156

本科招辦郵箱:zsb@ruc.edu.cn

中國人民大學陽光招生信息平臺:http://rdzs.ruc.edu.cn

中國人民大學紀委(監察處):電話010-82509918,郵箱rucjj@ruc.edu.cn

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