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警盤查可「不出示證件」?網曝恐怖下場:官司打10年

詹姓女子指控遭到警方無故盤查,但警方迴應稱是該名女子辱警纔將她上銬送辦。(中壢分局提供/邱立雅桃園傳真)

桃園一名教非洲鼓的詹姓女老師,遭到警察以「行跡可疑」盤查攔檢,她認爲原因不明拒絕,卻因妨害公務而被帶回警局扣押9小時。這起事件引發熱議,有人認同警方執行公務,但也有人認爲警方違法濫權。一名網友在PTT發問:「沒事路上遇到警察可以不出示證件?」,有鄉民表示,朋友的妨害公務官司打了10年還在上訴,奉勸「平民百姓不要老想跟人嘴巴上逞英雄」。

詹姓女老師在臉書長文控訴,22日在中壢遭到警方無故盤查,甚至被上銬帶進派出所,質疑警方執法不符合比例原則,讓她失去自由9個小時,過程甚至遭到警方粗暴蔑視對待。不過中壢分局迴應表示,警方盤查當時態度委婉,是該名女子出言辱罵警察「蠢」,纔將她帶回警局。

此事再度引發警方執法與民衆人權爭議,網友在PTT發問:「沒事路上遇到警察可以不出示證件?」,該網友表示,若「路人沒事走在街上遇到警察,光線充足、警察也只是到處走走,然後警察攔下你,問你在幹嘛身分證拿出來,路人可以不理警察?一堆YT影片說這情況可以不理他,除非他有充分理由懷疑你」,想知道是真是假。

其中一位鄉民奉勸:「別耍白癡把自己當小白鼠去驗證,你會後悔,妨礙(害)公務很難翻案,我一個朋友背一條妨礙公務官司打了十年還在上訴,當初函送他的警察都退休了,平民百姓不要老想跟人嘴巴上逞英雄 遲早有人會樂意陪你玩」。

其他鄉民也紛紛迴應:「可以,但是他也有充分理由可以請你回局裡調查,雖然不能怎麼樣,但至少會被耗掉幾個小時」、「你報身份證讓他去對只要2分鐘,你跟他魯起來最少要2小時......沒事找什麼不自在!」、「現在臺灣看起來是人治國家,不是法治國家,別太白目比較好」、「乖乖配合就好了啊,爲什麼要幹版上最看不起的89纔會乾的事?」。

不過也有人認爲:「很多人常常想說給警察看一下沒關係,或是給他看就能證明自己沒問題,不給他看纔有問題,但是癥結點就在於,當警察要求你出示證件就代表他在懷疑你,可是他不能用自己的標準懷疑你之後使用警察的身份讓沒有犯罪事實的人出示身份證明。懷疑是一回事,要求出示證件就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