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糖水燕窩背後:王海與辛巴多次交鋒 直播帶貨該管了

(原標題:1元糖水燕窩背後,王海辛巴多次交鋒直播帶貨是該管管了)

文/ 李興 編輯/ 譚璐

直播帶貨生意火爆,頭部主播也免不了翻車。

近日,職業打假人王海舉報快手主播辛巴直播間銷售假燕窩一事,引發大量關注。根據王海公佈的檢測報告,辛巴團隊直播間銷售的茗摯品牌燕窩,唾液酸含量爲0.014g/100g,蔗糖含量4.8%,碳水化合物爲5%,不含蛋白質和氨基酸。

王海指出,根據燕窩質量等級標準,蛋白質含量約在30%至50%,而茗摯燕窩屬於風味飲料,本質上是糖水,“目測其成本百克(一碗),連帶包材、內容物、加工費、工業成本不超過1塊錢。”

面對王海的質疑,辛巴方面否認指控,迴應稱,“王海提供的質檢報告,除了冰糖燕窩製品應含有的糖分外,還含有燕窩成分唾液酸。”同時,辛巴方面表示,主播是按商家提供的產品信息直播推廣,事件發生後已將產品送檢,如果消費者對產品不滿,可向茗摯申請退貨退款。

眼下,王海與辛巴的對峙還未結束,市場上關於燕窩收“智商稅”、直播帶貨亂象的討論也在持續。

王海接受《21CBR》採訪時表示,直播電商環境下,消費者容易衝動消費,風險意識較弱,商家的售假行爲則隱蔽性更強。很多商品在直播間銷售完後就直接下架了,有時候連店鋪和公司都找不到,普通消費者被騙了幾十元、幾百元的數目也往往很難維權,只能自認倒黴。

真假燕窩難辨

在對辛巴售賣的茗摯燕窩的質量下判斷之前,需要了解燕窩的“真面目”。燕窩的核心成分包括蛋白質、碳水化合物、唾液酸等,其中約50%爲蛋白質、30%爲碳水化合物,用作檢測燕窩質量的核心指標唾液酸含量不足15%。

在業界,鑑別燕窩的真僞主要根據唾液酸和蛋白質含量,一種被廣泛認可的觀點認爲,唾液酸含量越高,燕窩質量越好。只是國內燕窩市場較爲散亂,尚未有國家統一標準。

對於唾液酸、蛋白質的含量是多少纔算合格,僅有行業標準和團體標準,規定了燕窩的等級、成分含量限制範圍以及檢測方法。然而,不同標準和方法之下,檢測的結果也有差異。

辛巴直播間售賣的燕窩質量風波,並非由王海挑起,而是在雙十一售賣後不久,由粉絲質疑挑起的。當時辛巴態度強硬,在直播間現場拆箱驗證,展示的檢測報告顯示,該燕窩唾液酸含量爲74mg/kg。不過,在王海公開第二份檢測報告,指出這款燕窩產品就是糖水時,辛巴團隊卻沒有強調首次迴應時的檢測報告。

在外界看來,採用何種評價標準,是判斷燕窩質量是否合格的癥結所在

如果根據GB/T30636-2014標準,燕窩製品唾液酸含量範圍爲0.006g/kg~0.560g/kg,則王海和辛巴各自檢測報告中的數據符合標準

如果根據GHT1092-2014《燕窩質量等級》標準,最低級的二級燕窩中,唾液酸含量至少要≥5%,蛋白質含量至少要≥30%。這意味着茗摯燕窩在唾液酸和蛋白質兩項核心指標上均不符合標準。

而按照即食燕窩的團體標準TCPCS001-2018,唾液酸的指標爲≥0.5mg/g,王海和辛巴提供的檢測數據均未達到該標準。

在接受《21CBR》記者採訪時,王海強調,在燕窩國家標準缺失的情況下,送檢的目的不是追究其是否符合標準,而是對產品進行定性,“如果一個產品加了燕窩,就應該能檢測出蛋白質,如果檢測不出來,說明它根本不是燕窩。”

他向《21CBR》記者指出,茗摯燕窩的執行企業標準標註產品類型爲“風味飲料”,且在配料表中明確標識含有乳酸鈣。而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乳酸鈣的適用範圍不包含風味飲料,這意味着,該燕窩並不符合食品安全生產標準。

在茗摯燕窩之前,王海還多次將矛頭對準網紅燕窩品牌“小仙燉”,後者由知名演員章子怡和陳數代言,成立之初便獲得360創始人周鴻禕的投資,今年雙十一期間銷售額超過4.65億 ,同比增長263%。

王海在微博文章中指出,按照GHT1092-2014《燕窩質量等級》計算,小仙燉燕窩產品的唾液酸含量爲0.06g/100g,成本大約是三毛錢,與官方聲稱每100g含燕窩5%左右的說法不符。此外,他還懷疑產品中添加了海洋魚膠原蛋白成分,與企業宣稱的“0添加”不符。由此,王海認爲小仙燉燕窩存在虛假廣告和隱瞞真實情況。

拋開產品的虛假宣傳,王海對燕窩本身的價值也提出質疑,“燕窩本身即爲一個收智商稅的產品,迄今爲止所有燕窩的功效都停留在它的廣告宣傳上,無論是美白、養顏,還是抗病毒,沒有任何科學驗證。”

直播帶貨問題頻發

記者注意到, “糖水燕窩”事件並非王海與辛巴的第一次交鋒,自2019年開始,王海在微博上發佈了多篇關於辛巴直播間的商品涉嫌虛假宣傳的文章。

2019年8月,辛巴在直播間推出一款“賓利”牌月餅,售價99元一盒,準備了3萬單,售出一半。辛巴宣稱,他和廠家簽了授權和合同。不過,王海經過查詢發現,該款月餅的生產廠家是河北唐山地區的一個食品廠,所謂的授權人則是一家在香港註冊的空殼公司(註冊資本1萬元港元),而辛巴售賣的賓利月餅授權書上的註冊商標號碼,也未拿到內地商標專用權

無獨有偶。去年同期,王海還指出,辛巴直播間售賣的一款牙膏,宣稱是上市公司吉林敖東研抗口臭牙膏,而產品專利則屬於牙膏代工廠浙江愛尚日用品有限公司。

“說白了,就是吉林敖東旗下的吉林敖東科技有限公司賣了一個商標使用權給辛有志做幌子。”王海在微博上提到,浙江愛尚的淘寶店鋪,主打產品僅10元左右,按照慣例代工價是五六元左右,而辛有志宣傳說原價98元,進貨價22元,以29.99元的價格出售。王海認爲,這涉嫌虛假宣傳。

事實上,辛巴直播間涉嫌虛假宣傳,只是當前直播電商亂象中的冰山一角。

作爲多方追捧的線上銷售渠道,今年以來直播帶貨持續火爆,同時也暴露了野蠻生長下的諸多違規操作現象。比如,近期中消協點名汪涵李雪琴李佳琦等頭部主播,可能存在明星帶貨涉嫌刷單造假,售後服務滿意度低、體驗較差等問題。

在產品質量出現問題時,很多主播往往將責任推給商家,卻忽略了自身選品失察的責任。“糖水燕窩”事件曝光後,辛巴團隊在聲明中強調,公司僅收取了茗摯旗艦店的部分佣金,並不涉及任何採購和銷售行爲。

王海看來,辛巴售賣的燕窩被質疑後纔將產品送檢,暴露了其選品的漏洞,“這說明辛巴賣貨之前並不送檢,僅根據廠家提供的信息和報告宣傳。”

他向記者表示,根據法律規定,主播在直播間售假也需要承擔連帶責任。《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條指出: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中向消費者推薦食品,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對於消費者如何避免被收割“智商稅”,王海支了三招:

首先,需要拒絕衝動消費,對直播間產品保持質疑的態度;其次,主動覈實廠家的主體信息以及產品執行標準和生產許可證;最後,可以查詢替代方案,通過對比競品信息來識別真假優劣。

政策監管也在陸續到來。11月23日,國家廣電總局下發了《關於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其中要求對頭部直播間、頭部主播及賬號進行重點管理,提高甄別和打擊數據造假的能力。同時,要求對開設直播帶貨的商家和個人進行資質審查和實名認證,不得爲無資質、無實名、冒名登記的商家或個人開通直播帶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