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家上市櫃股東會需延後 6大QA懶人包一次看!

▲今年原預計於5月24日到6月底召開股東會的公開發行公司,因防疫緣故,需延後至7月、8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依旻/臺北報導

我國本土病例不斷攀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3級,金管會今(20)日宣佈,公開發行公司自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將停止召開股東會,該期間預計召開股東會上市櫃及興櫃公司總計1,931家,針對首次全面性暫停股東會,《ETtoday新聞雲》記者也一次統整股東關心的6大QA懶人包。

Q1:可出席股東會的名冊,跟原來的一樣嗎?

一樣。

Q2:股東會紀念品一樣延後領嗎?

前置作業都要照着做,只是實體股東會開會時間改期,也就是如果紀念品是股東會當天發,就是那一天發;而前置作業包含停止過戶期間依原訂股東會作業規定,不須再延長、股東提案及董監事提名之相關程序,依原訂股東會作業時程進行、徵求人及非屬徵求之受託代理人應編制之委託書明細表,於原訂股東會開會5日前,送達公司或代辦股務機構、委託書及股東以書面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依原訂股東會作業程序時程進行統計驗證、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應於原訂股東會開會前1日,將股東以電子方式出席之股數彙整編造統計表,於電子投票平臺辦理公告

Q3:股東會融券強制回補時間,會不會再增加?

不會。

Q4:股東會議案,包括股利計劃等需要變更嗎?

不用,原則上所有提案程序都做,只有開會日期改變。

Q5:股東會如果原本就要改選董監會順延?原董監事會延任嗎?

「已經在做的事情就繼續做。」有些上市櫃含興櫃公司的提名制就是照原定公告的股東會時間照做,現在已經在做的事情就繼續做,只是開會涉及到人的集會要往後延;至於原董監事就算股東會沒有因疫情緣故被強制往後延,有很多公開發行公司都規定按照公司法

Q6:股東會每天召開家數,還會不會限制?需要搶登記嗎?

股東會每天召開的家數不會限制;金管會今日會如此宣佈就是考量相關原因,不希望延的太久,希望公開發行公司在7月1日至8月31日開完,所以沒有限制最高開會家數。

金管會表示,已於今日辦理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相關具體6大作法如下:

第一、停止召開期間自110年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停止召開股東會。

第二、上市櫃及興櫃公司應在6月底前召開股東常會及處罰之規定停止適用,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7項、第165條之1準用第36條第7項關於上市櫃及興櫃公司應於6月底前召開股東常會之規定,以及第178條第1項第2款,金管會得就未於6月底前召開股東常會公司處罰之規定,停止適用。

第三、7月後實際開會日期及地點應經公司董事會決議:各公開發行公司之股東會開會日期延至110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舉行,實際開會日期及地點應經公司董事會決議。

第四、重新公告及寄發通知方式:公開發行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日15日前,依原定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寄發明信片或以簡便郵件通知各股東,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第五、原訂股東會之相關前置作業程序,按照原規定期間進行至原訂開會日前1日,僅實際開會日延至7至8月間

第六、原訂股東會當日應公告事項於後續實際召開日期辦理: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應將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出席之股數、徵求人及非屬徵求之受託代理人受託之股數,彙整編造統計表,於後續實際開會日當日會場爲明確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