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女友產子後失蹤現身外地成新娘 未婚夫崩潰:孩子非親生

極目新聞首席記者 趙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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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張娜產下一子,那年她只有14歲。產子前一年,她認識了黃偉,併到其家中與黃偉同居。

2021年1月,張娜留下孩子離開,自此失聯

此後,黃偉爲孩子辦戶口時,意外發現孩子並非親生

再然後,黃偉的姐姐網上看到了張娜與他人結婚的視頻

張娜的姐姐說,父親收了黃家6萬多元彩禮,已經裝修家裡房子

目前,當地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13歲少女產子失蹤

24歲的黃偉,在江蘇連雲港當地從事汽車維修工作。2019年10月,當地媒人找到他家,說要給黃偉介紹對象

對象就是張娜。黃偉的姐姐黃女士說,張娜和弟弟認識五天後,就在家裡不走了。“兩人沒有拿結婚證,一個月後,告訴我們她懷孕了,我們沒有懷疑。2019年11月就給了彩禮辦了訂婚宴,彩禮66000元。”

2020年5月5日下午,張娜臨產到縣人民醫院生孩子,辦理醫療卡等相關手續時,醫院發現張娜只有14歲,立即報警。這讓黃家人震驚。因爲此前媒人做媒時,曾說張娜有17歲。

發現張娜未成年後,黃家找張娜父親詢問情況,對方稱他們家是貧困戶,當時上戶口時少報了兩歲。

將信將疑中,生活在繼續。因爲孩子的降生,這個家庭多了不少歡樂。

直到2021年1月,張娜說要獨自回孃家。她丟下孩子,從此一去不復返。

尋妻無果,一個月後,黃偉爲孩子上戶口去申請辦理親子鑑定,鑑定結果顯示黃偉和小孩並無親子關係。

沒多久,黃女士在快手上意外看到,張娜竟然出現在了山東菏澤婚禮現場

“現在張娜不要他(小孩),弟弟也不是孩子的親生父親,說明張娜在來我們家前就已經懷孕。”黃女士說。

黃家人多次找到張娜位於連雲港市海州區村莊的家中,到從始至終都沒有見到過張娜,其父親每次都說不知道女兒去哪了,也不接受張娜在黃家生下的這個孩子。

黃女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張家有三姐妹,除張娜多次與人訂婚外,其二姐也曾多次與人訂婚,並且將於4月30日舉辦婚禮,4月29日她去張家時,正好撞見有人過來送彩禮。

14歲同居女友產子失蹤後成新娘 男子崩潰:孩子非親生(來源:楚天都市報

連雲港警方介入調查

4月29日下午,極目新聞記者聯繫上張娜的姐姐張女士。她表示,自己稱對家裡的事都不太清楚,2019年妹妹和黃偉訂婚也沒告訴她。

張女士稱,妹妹和黃偉並沒結婚,他們只是辦了訂婚宴。收取的6萬多元彩禮錢,張女士稱他們家住的危房,後來父親用這筆錢裝修房子了。

張女士稱,她另一妹妹確實是4月30日結婚,但那是她第一次結婚,之前只是和別人訂婚,後來不合適,都退了。

張娜戶籍地村幹部表示,張家比較貧困,村裡曾多次幫扶,張娜在二三年級就已輟學,村裡人以爲她在外面打工。且張娜父親早前娶的媳婦雲南的人,在他們家生下四個孩子後跑了。

據瞭解,張娜父親和黃偉都已接受當地警方調查,此事尚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浙江融哲律師事務所王雯律師認爲,張娜及其父親涉嫌詐騙罪,他們明知張娜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以結婚爲由頭獲得彩禮,金額達到詐騙法定標準,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張娜也參與了相應詐騙行爲,屬於共同犯罪。但考慮到張娜只有14週歲,未達到詐騙罪刑事責任年齡,不用承擔相應刑事責任,但應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如媒人明知張某的真實情況也參與進來進行婚姻中介工作,也構成詐騙罪。

同時孩子生父及黃偉是否涉嫌犯罪,現在無法明確判斷,如果兩人明知張某未滿14週歲而與之發生性關係,即使雙方自願,也涉嫌構成強姦罪。

文中張娜、黃偉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