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公開她未婚生子「第一次見面就愛愛」 女大生看臉書崩潰

許男臉書公佈和女大生的交往細節。(圖/示意照/ETNEWS新聞雲)

地方中心宜蘭報導

北部一名女大生和許姓男子交往,她懷孕生子後提分手。許男不滿,創立臉書假帳號「李OO」公開兩人相戀過程,讓女大生崩潰提告。宜蘭地方法院判許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許男有詐欺、竊盜前科,2011年出獄;他2013年12月18日在臉書說,「在二人第一次相約見面時,A小姐竟不避諱的和B先生髮生性關係事隔幾日後A小姐告訴B先生她懷孕,礙於A小姐還是學生,所以隱瞞家人。」

文中提到,「B先生爲負起責任,而盡力滿足A小姐所有的需求。短短不到二個月,B先生在A小姐身上花費將近40萬,直到B先生無力在付予A小姐物質上滿足,而常常吵架…」

文中說,「直到B先生負債累累,A小姐竟開口要分手。A小姐家人知道情形,竟爲了怕A小姐前途影響,把小孩送到社福機構等人領養,用盡一切理由社工拒絕B先生的探視,監護權也不讓給B先生。」

許男還公開女大生的姓名學籍租屋地址父母親職業個人資料被害人證稱,一名好友被許用「李OO」帳號加爲好友,因臉書上出現你的好友與誰成爲好友,所以她點進去看「李OO」是誰,才發現這篇貼文,氣得提告;她表示,許男的PO文內容都不符合實際狀況,都在刻意醜化她。

許男否認犯行,辯稱同事都知道女大生懷孕期間住在他的租屋處;老闆及同事有跟她一起吃飯,所以都知道這件事;甚至老闆娘在女大生要生產時,有問要他要不要去看她。他辯這篇文不是他寫的。

法官調查文章內容均涉及被告與女大生交往的私密情節,該內容因她不願讓其同學朋友知道自己未婚懷孕,所以其他人都不知情。且李男同年11月26日用LINE恐嚇女大生,「我發誓,我沒把妳同學處理掉,妳家人雞飛狗跳,妳書還讀的下去的話,我跟妳性(應爲姓)。」

法官認定「李OO」就是李男,並表示被告僅因交往問題,不思以理性方式處理,竟在臉書張貼上開侵害被害人隱私的個人資料,及毀損其名譽文字,且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取得其原諒,因此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