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騎士日日唸經 佛心法官判緩刑2年

基隆1名張姓男子駕車迴轉,造成1名騎士死亡,法官認其有悔改之心,給予緩刑宣告。(許家寧攝)

基隆1名張姓男子前年8月開車行經七堵路段,突然向左迴轉,造成一名騎士撞上橫死,法官考量張男當場認罪,事發以來天天前往佛堂和參加法會念經,盼功德迴向給死者,開庭並攜帶100萬取得家屬諒解,判張男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

判決指出,張男在2017年8月17日晚間10時許,開車在基隆市七堵區八德路貿然回車,造成對向的許姓騎士煞車不及發生碰撞,許姓騎士頭部外傷,四肢多處挫傷,以及硬腦膜下出血合併瀰漫性蜘蛛網下腔出血,同年9月4日傷重宣告不治。

張男事發後當場自首,坦承肇事,他向法官表示,事故發生至今很痛苦,剛好長庚醫院7樓有座佛堂,當時死者人還在加護病房急救,他每天都到佛堂唸經向觀世音菩薩,希望能否將功德迴向給對方,盼他病況能好轉,並參加法會爲死者立牌位超渡。

上月開庭時,張男並帶着100萬元到庭,作爲賠償死者家屬的預付金,展現和解誠意,張男律師也說,200萬強制險家屬領受完畢,將來如果民事判決,被告應付款項若低於100萬元,不會請求返還,如果不足會再履行,另還有100萬元的任意險可以申請。

審判長施添寶認爲,未能達成和解並非被告不積極填補被害人損失,審酌張男一時失慮,認其已深知警惕無再犯之虞,在諭知張男改正不好駕車宿昔慣性,以及人生哲理後,依過失致死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