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回轉撞死女騎士 女房仲賠650萬獲緩刑

女房仲撞死騎士,賠650萬獲緩刑。(本報資料照片)

58歲從事房仲業的張姓女子,去年底開車行經北市福德路口時,突然向左大回轉,撞上直行過來的37歲簡姓機車女騎士,簡送醫後傷重不治,士林地院審酌,張女已以650萬與家屬達成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判張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5年。

判決指出,張女去年12月3日上午7時開車上班,沿着基河路直行,但經過福德路時想要回轉,貪圖方便跨越分向限制線,簡致撞上直行的簡姓女騎士,簡女被撞倒後,又遭張車左前輪輾過,造成肋骨骨折、皮下氣腫等多重性外送,經送醫後宣告不治。

張女事後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但應訊時張坦承犯行,另表示自己從事房仲工作,年薪破百萬經濟尚可,經多次協調,已以650萬元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取得家屬原諒。

士林地院審酌,張女因一時貪快疏失,導致簡女家屬痛失至親,唯坦承犯行,並已達成和解,判處張女6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換算爲54萬元,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