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聯幫分堂主參選里長 「魚肉鄉民又賄選」羈押禁見

臺南地檢署檢察徐書翰指揮偵辦竹聯信堂臺南分堂堂主、永康區李姓里長候選人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賄選等案件,認李嫌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地檢署檢察官徐書翰,偵辦竹聯幫信堂臺南分堂堂主、永康區李姓里長候選人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賄選等案件,於11月1日執行搜索及傳喚、拘提27人訊問後,認李、程2嫌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犯罪、串證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臺南地院於晚上裁準羈押禁見。

臺南地檢署去年接獲臺南市警永康分局情資,指出40歲李姓候選人涉嫌組成暴力犯罪組織索討保護費、暴力討債等,造成民衆惶恐不安,即由檢察官指揮警方調查蒐證。發現李嫌擔任竹聯幫信堂臺南分堂堂主,與其幫衆程姓男子等10餘人,仗勢幫派身分,涉嫌以暴力方式討債、圍事、索討保護費及競選經費,致生許多民衆生命身體財產危害。且李嫌竟參選2018年永康區里長選舉,涉嫌以價值上千元的辦桌菜向5位里民賄選。

經徐書翰檢察官指揮台南市警永康、第一、第二、第三、第五等分局、刑警大隊保安大隊、臺南市調查處及南部機動工作站桃園市警局大溪分局及南檢檢察事務官共100餘人,至李嫌住所服務處及幫衆住處等21處同步執行搜索,扣得空氣槍、鎮暴槍、棍棒、愷他命22包(32.13g)、討債委託書等物,並傳喚或拘提李、程等被告及相關證人共27人到案。

檢察官訊問後,認李、程2嫌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妨害自由等罪嫌重大,有反覆實施恐嚇取財等犯罪、串證及逃亡之虞,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察官與臺南南警局、臺南市調查處等司法警察目前除積極進行賄選案件查察外,凡以暴力影響選舉的行爲,均嚴正重視全力查辦,務求淨化選風,以杜絕暴力、財物介入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