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材蒲公英摻異物遭檢出兔兒菜 業者被罰3萬元

臺北市衛生局今天公佈中藥材抽驗結果,其中一件「臺灣蒲公英」經衛福部食藥署鑑定檢驗檢出含「兔兒菜」成分,不符規定,製造商遭開罰3萬元。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臺北市衛生局今天公佈中藥、生畜蛋肉品、公運場站販售美食等例行性及專案抽驗報告,其中中藥材抽驗53件,有一件「臺灣蒲公英」驗出含「兔兒菜」成分,經移送轄管衛生局後,依法開罰3萬元。

衛生局表示,本次從中藥販賣業藥商、中醫醫療機構,抽驗市售中藥材共計53件,產品標示檢查皆符合規定,1件品質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爲中山區新昭安參藥行的「臺灣蒲公英」經衛福部食藥署鑑定檢驗檢出含「兔兒菜」成分,不符規定,已移請來源廠商所轄衛生主管機關雲林縣衛生局依法核處。

衛生局說,市售中藥材來源不一及習用名稱差異,以致中藥材有同名異物或同物異名的現象,甚至有混淆誤用情形,藥材選用必須藉由中藥材的外觀與顯微鏡鑑,若摻雜異物屬「劣藥」,依「藥事法」規定,可處1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販賣、供應或調劑者,可處3萬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衛生局也針對傳統市場、小吃店、超市、餐飲業及賣場等市售通路生鮮禽畜肉品(含蛋)、抽驗,抽驗132件生鮮禽畜肉品;本季專案抽驗也針對公共運輸場站及其周邊供應餐食衛生安全及品質,抽驗18件產品,包含即食食品8件、自制飲品5件、半成品4件及粄條1件,檢驗結果全數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