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假處份被駁回 施正鋒批理由與NCC如出一轍

正鋒(本報系資料照片)

對於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中天電視臺申請的假處份獨派老施正鋒今天直言,行政法院講理由和NCC如出一轍,根本只是察顏觀色的幫兇,用一句「社會公器」就把一家電視臺壓死,但社會公器絕對不是公共財,應該要由社會來評斷,而不是由政府來決定,「這幾個法律人真得很糟糕」。

對於行政法院認爲中天新聞臺6年前就知道會有審查,也應該知道只要有審查就不一定能夠換照。對此,前喜樂島聯盟主席現任東華大學教授施正鋒表示,問題是當時知道的是什麼樣的審查?基本上這要回到審查的重點,「中天有造成立即危險嗎?有造成國家安全的危害嗎?」

他說,NCC明訂不應給予換照的負面表列,所列舉出來的紅線其實很少,「我不好意思說這是政治審判」,高等行政法院認爲中天新聞臺6年前就該要有心理準備,但如果沒有造成上述這些危害,其他的理由應該是能改善就改善。「你講了一大堆理由,爲何不以同樣的標準要求『三民自』呢?更何況他們已經介入到整個民進黨派系和政府的運作」。

至於高等行政法院認爲媒體是社會公器,施正鋒強調,「什麼是社會公器?它不是公共財!不要搞錯了」,今天如果是無線臺,我們沒話說,但中天新聞臺是有線電視臺,花了多少心血?多少的投資?怎麼能說關就關,「對電視臺來說,要關掉當然有立即造成的危害啊?怎麼可以用個公器兩個字就把它壓死,駁回它的假處份」。

他重申,社會公器絕對不是公共財,社會公器由誰評斷?當然不會是行政部門,而應該由社會來評斷,而且也不是多數決,因爲立場這種東西本來就各不相同,是要由讀者觀衆透過市場來決定。

施正鋒也批評高等行政法院駁回的理由與NCC差不多,根本就是把它拿來抄一抄,「這些人不知是哪裡畢業的?真的很糟糕!根本沒有日本殖民時代對抗殖民統治者精神,只是察顏觀色的幫兇」。

他說,講不好聽的,這次的中天換照案,就像超商的加盟店,政府不讓你經營,就故意在這裡扣一分,那裡加一分,但扣幾點應該要由讀者和觀衆來決定,而不該由政府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