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美丹控性侵家暴 柯賜海被起訴

▲2010年11月,柯賜海娶了「臺塑林志玲張美丹。(圖/取自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有「抗議天王」之稱的柯賜海,去年(2010)11月才與「臺塑林志玲」張美丹在花蓮登記結婚,但婚後不到40天就分居。張美丹控訴柯賜海在她流產後就硬要行房,還毆打、恐嚇她,臺北地檢署根據張的就醫記錄和通聯錄音,認定柯涉嫌妨害性自主罪,6日將他起訴。

55歲的柯賜海以買賣法拍屋致富、官司纏身,常爲了抗議臺灣司法不公,站在電視新聞受訪者身後,雙手各舉一張寫滿抗議內容牌子,成爲直播現場的「活動背景」,久而久之闖出「抗議天王」的名號

柯賜海因涉嫌併購經營不善公司銀行詐貸、欺騙投資者,依詐欺和僞造文書罪被判刑3年3月,在服刑2年8個月後,2010年8月10日假釋出獄,同年11月,他就與才熱戀3個月、小他13歲的張美丹登記結婚。

今年4月初,《壹週刊爆料張美丹遭家暴,她控訴在流產休養期間,柯賜海就硬要性交,如有不從就捱打、「霸王硬上弓」,甚至柯還說「反正流產,爲什麼不能做?」造成張事後大量流血再度進醫院

張美丹哭訴,柯賜海從客廳一路打她打到房間,跨坐她身上猛甩六、七十個巴掌,柯賜海先說自己有帕金森氏症手抖不可能打她,後來又說只有「輕輕打4個巴掌」,並指柯打了近千通電話,恐嚇「要讓妳死得很難看」。

事件爆發後,柯賜海的假釋被取消,但他拒絕強制服務工作3年,被新北市新店分局拘提到案。柯賜海則評論與張美丹的婚姻是「我這麼醜,她這麼美,當初她嫁我,我覺得是我的福氣」,「但現在才知道她嫁給我都是爲了我的錢」,還說自己纔是想離婚卻離不掉的受害人,勸男人「不要看到美女就整個昏掉」。

柯賜海目前在臺東泰源技訓所強制工作中,張美丹則已向法院訴請離婚,並對柯提出強制性交、傷害、恐嚇、妨害名譽等告訴,在臺北地檢署開庭調查期間,張美丹因飽受驚嚇,要求不要看見柯賜海。檢方認爲,張美丹今年2月流產後仍不規則出血,不可能想行房,另依據張柯兩人電話通聯錄音,認定柯涉嫌妨害性自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