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董事會解聘 成功工商前校長循司法捍衛權益

桃園成功工商董事會上月底以學生人數流失、收支嚴重失衡等解聘校長鄒紹騰,並指派學務主任邱垂夕代理校長,禁止鄒紹騰進入校園嚴令前校長不得將各處室文件私自帶出校外。鄒紹騰認辦學認真,董事會指控現實狀況有落差,已循法律途徑捍衛自身權益雙方衝突白熱化

校方指出,解聘鄒紹騰校長職務理由,包括學生人數流失、收支嚴重失衡、刻意不執行董事會決議、於聯合處務會議公然教唆侵犯隱私權治學理念及招生方式爭議性僑生班招生失利行政管理能力不足、抗拒董事會議決事項、屢不出席財務危機座談會、侵犯董事會職權。其中全校總學生人數減少400人、人事比率由102.8%增加至118.56%,及不執行董事會決議,已違反私校法第41條及成功工商校長鄰聘及解聘辦法

針對解聘理由,鄒紹騰表示,自2016年8月1號擔任校長以來,自問認真辦學照顧好師生,校長聘約自2016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是屬民法聘任契約,在不違反私校法、學校捐助章程及相關法律的前提下,應受保障確保工作權。董事會未經協商解聘校長職務,已嚴重違反民法契約精神,傷害個人工作權。

鄒紹騰反駁,有關學生人數減少,學校105學年度註冊報到人數有629人,106學年度註冊報到人數有685人,增加56人比例達8.9%,並未如解聘理由中所述人數減少。至於其他指控,都已備妥相關書面,待法院24號開庭裁決。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表示,該案經成功工商董事會13人出席,同意7票、不同意4票、空白2票,票數過半通過,由於校長聘任屬私法契約,建議民事途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