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奮鬥中磨礪青春(青春日記)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的一生只有一次青春。現在,青春是用來奮鬥的;將來,青春是用來回憶的。”在美好青春中,選擇踏實奮鬥,在日後回憶時纔不會有後悔與遺憾。今年35歲的我是一名民警,在基層派出所工作了12年。從初出茅廬到成爲“治安尖兵”,我是通過許多案件歷練出來的。

我曾主辦過各類刑事案件3000多起,最讓我難忘的還是去年疫情期間的“19萬元假口罩案”。當時口罩等防疫用品備受關注,一些犯罪分子尋找到這個新“商機”,想要賺取昧心錢。絕不能讓這些發國難財的人得逞――這是一名人民警察的使命。於是,我千里駕車、住廢棄浴室街頭蹲守、啃泡麪……經過多方努力,案件最終成功告破。

我在基層見過很多頑劣分子,也見過不少橫行霸道的人,但在正義和“理”字面前,這些都能被一一擊破。有人問我:怎樣才能做到讓犯罪嫌疑人心服口服?在我看來,沉穩、理性是制勝的法寶。一次執法過程中,我遇到一個不願接受處罰、百般抵賴的嫌疑人,我事實、講證據、說法條,嫌疑人也承認自己的毆打行爲,但我發現問題癥結並非毆打而是欠款。爲了不留隱患死角,就要把案件理清楚。“曉之以理”之後,我又“動之以情”:“打人要承擔法律責任家人也跟着丟人……”終於,嫌疑人慢慢被我說動心,承認欠款事實。雙方達成協議,此事圓滿解決。

有人問我,工作中最大的成就感是什麼?我認爲是我處理過案件的嫌疑人真心悔過。一次辦理盜竊案,我發現嫌疑人雖然年紀小,但卻因盜竊多次被公安機關處理過,被抓後還滿嘴謊言,想要逃脫,我用一個個證據鏈擊破她的伎倆後,她沉默了。當時我也在想,一個未成年人爲何會到這般地步?原來,她從小沒有父母關懷照顧,更沒人認真關心她想什麼。於是,在她住院治療期間,我每天利用休息時間到醫院探望,在生活細節上給予她關心幫助,與她說法講理。最終,她真誠地認錯悔過了。

12年基層工作,我曾獲得許多榮譽,每一份榮譽裡都留有我奮鬥的青春印記

作者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唯亭派出所執法辦案副隊長本報記者雪青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