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邊城7-22時禁遛狗 飼主氣炸:要把狗當夜出動物嗎?

雲南邊城日前發佈新規,禁止民衆於7至22時遛狗。圖爲示意圖。(圖/CFP)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雲南省文山市政府日前公佈養狗新規,明訂飼主不能放養犬隻,若犬隻在公共場所大便,飼主也應立刻清除等。新規一出,多數獲得民衆肯定,但其中一項「早上7時至晚上10時禁止溜犬」則讓網友吵翻,有人甚至認爲「把狗打造成晝伏夜出動物,是要培養狼性嗎?衝着月亮嗚嗚嗚?」

綜合陸媒報導,文山市政府10月29日發佈「關於加強文山市區犬類管理通告」,明訂民衆若在文山市區養犬,攜犬外出時,犬隻必須使用束犬鏈,犬煉長度不得超過1公尺,且要由成年人牽引;此外,早上7時至晚上10時則禁止溜犬。

▲新規中提到,民衆攜犬外出時,犬隻必須使用束犬鏈,犬煉長度不得超過1公尺,且要由成年人牽引 。(圖/翻攝自微博)

通告中也提到,「養犬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驅使犬隻恐嚇、攻擊他人,對正在傷人的犬隻,任何人可就地捕捉,並按有關規定處置;犬吠影響他人休息的,養犬人應當採取措施予以制止,有過傷人記錄的犬隻則不得在市區內飼養。」

新規公告後,支持和反對的民衆在網路上吵開。有網友認爲,「只要不影響其他人都好」、「雖然我也有一隻小狗,但我強烈支持文明養犬,希望昆明也能出臺這樣的規定」;不過也有網友提到,「其它還行,但是早7晚10是什麼鬼,溜狗都要起早貪黑偷偷摸摸了嗎?」、「感覺這個有點太嚴格了,其實主要是狗主人管教問題」。

對於遛狗新規引起熱議,文山市動物衛生監督工作人員5日迴應表示,「對市民而言,一旦遭遇流浪狗惡性犬襲擊,就有可能染上狂犬病,面臨生命危險,不一定要等到出事了再出規定,這是防範未然」;工作人員也提到,「養狗的人拉街上又不管糞便,多不衛生,你在家裡養誰管你啊,這還有啥可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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