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茶混充杉林溪、鹿谷及阿里山茶 2男被起訴

專案小組於仁愛鄉製茶場、草屯鎮茶行搜索,扣得越南茶混臺茶之茶葉物證。南投地檢署提供

不肖業者將越南茶混臺灣茶後,再分裝成「阿里山高山茶」等茶品對外販售。南投地檢署提供

南投縣林姓、楊姓民衆以越南茶葉混充「杉林溪臺灣茶」、「鹿谷烏龍茶」及「阿里山高山茶」對外販售,經專案小組持南投地方法院搜索票,去年底在林姓民衆經營的製茶場、楊姓民衆經營的草屯鎮茶行搜索,扣得混充茶葉116包(每包150公克)等物證,檢方13日偵結,依妨害農工、詐欺等罪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北市政府衛生局去年9月17日抽驗發現一家公司販售的「杉林溪臺灣茶」、「鹿谷烏龍茶」及「阿里山高山茶」等茶品,經農委會茶改場鑑別「含有境外茶」成分,透過「加強打擊境外茶混充臺茶案件協調聯繫平臺」 去年11月函轉南投地檢署成立專案小組偵辦,鎖定仁愛鄉春億製茶廠林姓業者與草屯福聯達茶行楊姓老闆。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福聯達茶行楊姓老闆前年10月起以每臺斤125元購入越南茶後,分裝成「杉林溪臺灣茶」、「鹿谷烏龍茶」等茶品,產地皆標註「臺灣」等字樣,再以每臺斤700元至1300 元價格對外銷售。

春億製茶廠林姓業者明知福聯達販售越南茶,以每臺斤480元購入90臺斤越南茶混臺灣茶後,再分裝成每包150公克的「阿里山高山茶」,販售給北部的受害公司。

檢方認爲林姓、楊姓被告僞造濃特產品出產國之標示,用以詐騙民衆,已觸犯妨害農工、詐欺等罪嫌,提起公訴。檢方強調,境外茶混充臺茶案件將從嚴偵辦,絕不寬貸,以維護茶農的心血結晶,及保護愛好臺灣茶的廣告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