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目混珠!緬甸茶混裝阿里山高山茶 業者竟是「茶比賽常勝軍」

業者多次將緬甸境外茶假冒阿里山茶區生產的高山茶參加茶比賽獲獎。(嘉義地檢署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業者多次將緬甸境外茶假冒阿里山茶區生產的高山茶參加茶比賽獲獎。(嘉義地檢署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嘉義檢調查出嘉義縣一家高山茶葉有限公司自2019年起,陸續購入緬甸境外茶葉來臺,再假冒阿里山茶區生產的高山茶,參加阿里鄉農會、梅山鄉農會及嘉義縣製茶工會舉辦的茶比賽,且多次拿下頭等獎、優良獎等獎項,檢調查出業者藉魚目混珠手法,已獲利上百萬元,15日偵結後,對公司負責人夫妻等3人提起公訴。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陳鬱雯去年指揮嘉義縣調查站偵辦嘉義縣一家專營茶葉批發、國際貿易等業務的高山茶業有限公司,查出負責人李女與丈夫許男2019年12月起,以每臺斤560元代價,向緬甸一家茶場陸續買1410臺緬甸茶葉後進口至臺灣,2020年5月起,開始把緬甸茶假冒阿里山生產的茶葉參加阿里山鄉農會舉辦的春茶比賽,得到青心烏龍組優良獎。

2020年7月,食髓知味的許男再以每臺斤480元買進1萬2267臺斤緬甸茶,同年底分別以夫妻倆名義參加梅山鄉農會、阿里山農會、嘉義縣製茶工會舉辦冬茶比賽,都拿到青心烏龍優等、優良獎,甚至頭等獎等獎項,之後李女和許男再到蝦皮網站賣場販售比賽茶禮盒,藉此謀利。

檢調查也查出,李女和許男自2020年3月至2023年8月間,將緬甸境外茶假冒臺灣茶,透過直接分裝假冒或攙混臺茶後分裝方式,裝填於印有「臺灣高冷茶區」、「臺灣高山茶」、「阿里山高山茶」等「境內產地」 字樣「公版」真空包裝袋或茶葉罐後對外販售,導致多名消費者誤信是臺灣茶而購買,因此獲利57萬4000元。

檢調進一步發現,2021年因茶行存放在大陸的6467臺斤緬甸茶無法直接進口來臺,許男便找一名黃姓男子協助報關,將緬甸茶先運輸至大陸廣西省,再以陸運方式跨境轉運至越南,委由微信暱稱「雄哥運」的貨運業者提供不實產地證明,改以越南茶名義進口來臺,致使不知情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承辦公務員,將不實原產地資訊輸入海關電腦系統後放行,足生損害於關務機關對於報關管理之正確性與公信力。

檢調認爲,茶行負責人李女與丈夫許男所爲,均系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而犯同法第49條第1項之陳列、販售攙僞、假冒食品、刑法第255條第1項、第2項販賣虛僞標示商品及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嫌,身爲公司負責人,李女另犯食安法第49條第1項,許男、黃男涉嫌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嫌,15日偵結後提起公訴。

嘉義地檢署表示,會與「打擊境外茶混充臺茶案件協調督導小組」整合平臺,以及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所創建「茶葉中多重元素檢驗方法」機制,積極發揮打擊不法混茶犯罪行爲,阻絕劣質境外茶葉流入市面,保護國內臺灣茶產業及國人飲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