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白天沒開燈吃1200?北市交大辟謠:已領牌的不處罰

▲白天開不開燈網路有許多謠言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近日LINE和臉書等各大社羣平臺,都瘋傳着「106年1月1日起,白天不開大燈將開罰,每次開罰汽車1200元,機車600」等訊息,對此,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這完全是不實的網路謠言,目前對於白天行駛未開大燈尚無處罰規定。」

近日各大網站都有人轉貼「白天不開大燈將開罰」的訊息,指出106年1月1日起白天行駛沒開大燈將開罰, 每次開罰汽車1200元,機車600,讓用路人不知所措,到底是要罰還是不罰,對此北市交大強調,這些都屬不實謠言,「目前對於白天行駛未開大燈尚無處罰規定。」此規定主要針對新型式機車新車自106年1月1日起,應配備晝行燈啓動即開啓頭燈功能頭燈。

其他新式小型車則是107年1月1日起,新型式大型車新車自108年1月1日起,都要加裝晝行燈,檢驗合格才能領牌上路,北市交大表示,「本項規定並沒有要求使用中已領有牌照汽機車。」因此是採取「宣導鼓勵」假使人白天開頭燈,目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並未修正汽機車白天都要開亮頭燈的規定。」

北市交大強調,「白天行車只有在隧道、調撥車道、設有標誌指示之山區或特殊路段涵洞車行地下道等路段應該開亮頭燈外,其他道路不開頭燈,並不會被處罰。」如果民衆有收到相關訊息,可以向該大隊(電話:02-23752100)洽詢再轉傳,並免誤信錯誤訊息。

▼這則訊息是錯的。(圖/翻攝自立委鄭運鵬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