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白天沒開燈吃1200?北市交大辟謠:已領牌的不處罰
近日LINE和臉書等各大社羣平臺,都瘋傳着「106年1月1日起,白天不開大燈將開罰,每次開罰汽車1200元,機車600」等訊息,對此,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這完全是不實的網路謠言,目前對於白天行駛未開大燈尚無處罰規定。」
近日各大網站都有人轉貼「白天不開大燈將開罰」的訊息,指出106年1月1日起白天行駛沒開大燈將開罰, 每次開罰汽車1200元,機車600,讓用路人不知所措,到底是要罰還是不罰,對此北市交大強調,這些都屬不實謠言,「目前對於白天行駛未開大燈尚無處罰規定。」此規定主要針對新型式機車新車自106年1月1日起,應配備晝行燈或啓動即開啓頭燈功能頭燈。
其他新式小型車則是107年1月1日起,新型式大型車新車自108年1月1日起,都要加裝晝行燈,檢驗合格才能領牌上路,北市交大表示,「本項規定並沒有要求使用中已領有牌照的汽機車。」因此是採取「宣導鼓勵」假使人白天開頭燈,目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並未修正汽機車白天都要開亮頭燈的規定。」
北市交大強調,「白天行車只有在隧道、調撥車道、設有標誌指示之山區或特殊路段、涵洞或車行地下道等路段應該開亮頭燈外,其他道路不開頭燈,並不會被處罰。」如果民衆有收到相關訊息,可以向該大隊(電話:02-23752100)洽詢再轉傳,並免誤信錯誤訊息。
▼這則訊息是錯的。(圖/翻攝自立委鄭運鵬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