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才過3天已4死9傷 臺中市警4日展開3天「交通大執法」
▲臺中市警局4日起至6日,展開爲期3天的交通大執法。(圖/臺中市警局交通大隊提供)
臺中市自2020年元旦起至今日,接連3天發生重大車禍,事故起因皆爲駕駛人違反交通規定及車輛在行駛中發生故障,有鑑於此,警方將於4日起至6日止,展開爲期3天的交通大執法,除針對酒後駕車、超載、超速、闖紅燈等重大違規行爲加強取締外,也將對大型車加強稽查,提升大型車對安全設備的重視。
臺中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1月1日中午12時許,臺中市臺74線近市政路匝道口處,1部裝載預拌混泥土營大貨車行駛中右後輪突然脫落飛出,1部自小客車駕駛因反應不及撞上輪胎後,後方2輛自小客閃避不及追撞,這起連環車禍一度造成臺74線車道封閉。
2日在沙鹿區中山路,一名汽車維修技師駕駛客戶送修的車輛外出試車,逆向行駛撞死騎機車雙載的2名男女;接着3日在南屯區向上路段,一部聯結車接續與1部自小客車及1部自小貨車發生碰撞,造成2死1傷。短短3天期間,已連續發生3件造成4死9傷的重大交通事故,因此警方決定展開爲期3天的交通大執法。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林沐弘表示,這幾起交通事故,除了駕駛人違規及個人疏忽外,車輛機件在駕駛中發生故障也是引起交通事故的原因,車輛機件故障若又遇到高速行駛、過彎或路面顛簸時,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發生,若致他人死傷或車輛因此毀損,還須擔負刑事及民事上的責任。
另外,大型車長時間行駛或在行經下坡路段,過程中因煞車過熱導致煞車失靈,而衍生的車禍也偶會發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提醒,大型車駕駛人應落實行前檢查、定期更換煞車油,並於長下坡路段善用檔煞,不可緊踩煞車不放,保持「安全行車距離」,讓煞車系統出狀況時有「距離」與「空間」進行處理;長下坡路段發現煞車失靈應開啓雙黃燈、長按喇叭不放警示,利用山壁或護攔摩擦減速,逐步退檔降低速度。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楊源明呼籲,爲了有效防制交通事故,除嚴正執法外,將於1月15日起啓用「沙鹿區向上路6段下坡路段」、「臺61線西濱快速道路北上157.8至151.6公里處」及「臺61線西濱快速道路南下148.1至156.4公里處」區間測速執法設備,預計可大幅降低交通事故及違規情形,對於市民的用路安全將更有保障。最重要的還是駕駛人別拿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開玩笑,唯有安全駕駛纔是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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