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才過3天已4死9傷 臺中市警4日展開3天「交通大執法」

臺中警局4日起至6日,展開爲期3天的交通大執法。(圖/臺中市警局交通大隊提供)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臺中市自2020年元旦起至今日,接連3天發生重大車禍事故起因皆爲駕駛人違反交通規定車輛在行駛中發生故障,有鑑於此,警方將於4日起至6日止,展開爲期3天的交通大執法,除針對酒後駕車、超載、超速、闖紅燈等重大違規行爲加強取締外,也將對大型車加強稽查,提升大型車對安全設備的重視。

臺中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1月1日中午12時許,臺中市臺74線近市政路匝道口處,1部裝載預拌混泥土營大貨車行駛中右後輪突然脫落飛出,1部自小客車駕駛因反應不及撞上輪胎後,後方2輛自小客閃避不及追撞,這起連環車禍一度造成臺74線車道封閉。

2日在沙鹿中山路,一名汽車維修技師駕駛客戶送修的車輛外出試車逆向行駛撞死騎機車雙載的2名男女;接着3日在南屯區向上路段,一部聯結車接續與1部自小客車及1部自小貨車發生碰撞,造成2死1傷。短短3天期間,已連續發生3件造成4死9傷的重大交通事故,因此警方決定展開爲期3天的交通大執法。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林沐弘表示,這幾起交通事故,除了駕駛人違規及個人疏忽外,車輛機件在駕駛中發生故障也是引起交通事故的原因,車輛機件故障若又遇到高速行駛、過彎或路面顛簸時,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發生,若致他人死傷或車輛因此毀損,還須擔負刑事及民事上的責任

另外,大型車長時間行駛或在行經下坡路段,過程中因煞車過熱導致煞車失靈,而衍生的車禍也偶會發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提醒,大型車駕駛人應落實行前檢查定期更換煞車油,並於長下坡路段善用檔煞,不可緊踩煞車不放,保持「安全行車距離」,讓煞車系統狀況時有「距離」與「空間」進行處理;長下坡路段發現煞車失靈應開啓雙黃燈、長按喇叭不放警示,利用山壁或護攔摩擦減速,逐步退檔降低速度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楊源明呼籲,爲了有效防制交通事故,除嚴正執法外,將於1月15日起啓用「沙鹿區向上路6段下坡路段」、「臺61線西快速道路北上157.8至151.6公里處」及「臺61線西濱快速道路南下148.1至156.4公里處」區間測速執法設備,預計可大幅降低交通事故及違規情形,對於市民用路安全將更有保障。最重要的還是駕駛人別拿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開玩笑,唯有安全駕駛纔是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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