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行人地獄 桃園連9天交通大執法 事故降3成

桃園交通警察大隊連9天交通大執法,整體事故較去年同期降近3成。(交大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桃園交通警察大隊連9天交通大執法,整體事故較去年同期降近3成。(交大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桃園交通警察大隊連9天交通大執法,整體事故較去年同期降近3成。(交大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臺灣交通亂象惡名昭彰,不但被美國CNN封爲「行人地獄」,連瑞士外交部也點名臺灣駕駛「具攻擊性」,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爲洗刷惡名,16日起一連9天強力執法,查獲1萬6139件違規,以機車闖紅燈近4成爲最大宗,其他還有超速、未戴安全帽等,所幸事故較去年同期減少28.7%,警方也提醒,31日起不禮讓行人罰鍰將提高到3600元,呼籲不以身試法。

桃園市警局自3月16日起至24日止,動員各警分局警力展開連續9天的「強化交通安全執法」勤務,針對轄內易發生交通事故的重點路段及違規態樣,加強稽查及運用路口科技執法取締。總計取締酒後駕車285件、路口不停讓行人(車不讓人)415件、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790件、機車無照駕駛1379件、機車闖紅燈6127件、機車未戴妥安全帽1426件、機車超速5717件,合計1萬6139件。

交大統計,去年同期交通事故受傷件數日均數爲94.6件,今年大執法後日均數發生132.1件,減少發生38件、約28.7%,整體呈現下降趨勢。另也分析今年導致發生死亡車禍的主要肇事原因,以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最多、行人違規穿越道路次之、路口未依規定讓車再次之。

交大指出,今年共發生搶越行人穿越道交通事故25件,執法9天期間發生8件,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先行,取締原則爲: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三公尺)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爲取締認定基準;路口有人指揮時,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得逕予認定舉發。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制單舉發者,也可直接逕行舉發。

交大提醒,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禁止行人穿越路段除外),自3月31日起提高罰鍰金額,小型車與大型車分別從2000元、2800元,一律提高爲3600元,機車維持1200元。

交通警察大隊表示,疫情趨緩,民衆外出活動及聚餐情形也將日益增加,警方爲維護交通安全,強化交通安全執法過後,運用科技執法,提高執法效能,讓民衆建立開車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以降低交通事故,此外,仍發現有部分駕駛人未有行人路權觀念,再次呼籲市民朋友,飲酒後切勿開車,行經路口禮讓行人,只有養成良好的駕車習慣、遵守交通規則,纔是平安回家的不二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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