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里鎮長龔文俊涉賄選判刑5年停職 花縣府將派代理

玉里鎮長龔文俊涉賄選遭判刑5年,縣府將依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辦理,自即日予停止職務。(資料照片)

國民黨花蓮縣玉里鎮長龔文俊去年競選時涉嫌送豬肉、酒水到部落給耆老,召集族人宴飲、拉票支持,被花蓮地檢署依賄選罪起訴,同時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花蓮地院民事庭6月判他當選無效,花蓮地方法院刑事庭今依選罷法判刑5年、褫奪公權6年,龔文俊否認賄選,會繼續上訴爭取清白;另依照公職人員選罷法,交付賄賂罪一審有罪,自判決日起停職,縣府將派代理鎮長。

龔文俊去年宣佈參選玉里鎮長後,涉嫌以向原住民耆老贈送具相當價值豬隻、豬頭等方式,對選區有投票權的選民交付賄賂,請求投票及對外拉票以尋求支持,涉犯投票行賄罪嫌,花蓮地檢署去年12月依違法選罷法將龔起訴,並於龔文俊當選後,再提民事當選無效之訴,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6月27日宣判,龔文俊當選無效,可上訴。

刑事部分,花蓮地院今天宣判,鎮長龔文俊共同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6年,另名被告、前玉里鎮鬆埔里長林誠觀爲求龔文俊當選,涉送選民部落副頭目劉豬頭、豬隻,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4年。

對於刑事一審被判5年,龔文俊說,尚未收到刑事判決書,不便表示意見,待收到裁判書後也會提起上訴,捍衛清白。他也強調現爲鎮長,該做的服務與努力都不會鬆懈。

61歲的龔文俊2014年曾當選第17屆玉里鎮長,2018年尋求連任,未獲國民黨提名,最後競選失利,轉任國民黨玉里民衆服務社理事長,去年捲土重來順利當選,沒想到傳出賄選爭議。

龔文俊涉選罷法賄選被判有罪,縣府表示,依照公職人員選罷法,交付賄賂罪一審有罪,自判決日起將被停職,並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府將會派代理鎮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