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玉里鎮長涉貪 檢求處15年重刑

花蓮縣玉里鎮長蔡秋龍。(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縣玉里鎮長蔡秋龍因與妻子徐惠玲經營的宏羿建設公司面臨財務危機,2019至2021年期間利用鎮長職務,透過公所多名員工充當「白手套」,向工程承包商借貸、收賄,甚至私吞里長事務補助費做公關費,2年內取得不正利益高達2000多萬元。花蓮地檢署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對蔡等16人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具體求處蔡重刑15年。

檢方調查,蔡秋龍2019至2021年期間,不僅暗示廠商「若願意借錢,以後路還很長,大家好配合」等語,分別指示林昌慶、李浚溢等鎮公所建設課同仁,以將來施作的標案能順利驗收、請款等條件,向6間大、小型工程承包商,以無息或低利息方式共借款約2130.32萬元、收賄10萬元,並每月額外加薪3萬元給負責小型工程的金姓與古姓承辦人,藉以讓特定廠商得標。

蔡秋龍還對里長事務補助費動貪念,檢方查出,2020年東豐里長因病去世,他即指派林姓專屬司機,在2021年1月11日至今年1月23日期間代理其職,且自2021年2月起要求林將戶頭裡的補助費提領出來,共同侵佔公款46.8萬。

檢方認爲蔡秋龍因與妻施壓建設課成員控制標案施作進度,大肆向得標廠商借款,並將里長事務補助費納爲己有,藉小型工程案收取賄賂與不正利益,不僅有辱其身分職位及鎮民付託,更嚴重破壞公務員廉潔形象,不僅對涉案的16人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提起公訴,更具體求處蔡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