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豬頭當選無效 玉里鎮長龔文俊二審大逆轉改判「當選有效」

國民黨花蓮縣玉里鎮長龔文俊(中)遭控前年選舉期間,送選民豬頭、豬隻及酒水等物行賄,當選後接連被判當選無效、賄選罪一審判刑5年、褫奪公權6年,目前停職中,全案經上訴,花蓮高分院15日對當選無效一案宣判廢棄原判決,駁回一審之訴,等同改判當選有效。(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花蓮縣玉里鎮長龔文俊遭控前年九合一選舉期間,送選民豬頭、豬隻及酒水等物行賄,當選接連被判當選無效、賄選罪一審判刑5年、褫奪公權6年,目前停職中。全案經龔提上訴,花蓮高分院15日對當選無效一案宣判廢棄原判決,駁回一審之訴,等同改判當選有效。龔文俊感謝法官明察秋毫,不過仍需待刑事部分獲無罪才能復職。

62歲龔文俊曾任縣議員、玉里鎮長,2018年連任失利,前年再度回鍋參選鎮長勝選,不過因競選期間送豬肉、豬頭及酒水等給原住民部落給耆老,並召集族人宴飲,涉嫌行賄遭花蓮地檢署起訴,當選後接連被花蓮地院民事庭判當選無效,刑事庭賄選罪一審判刑5年、褫奪公權6年,縣府也因此將他停職,派鎮公所秘書詹秀蔥代理鎮長。

龔文俊去年曾召開記者會否認賄選,喊冤自己從事養豬事業40餘年,且豬頭與腳受傷豬隻需淘汰屬「廢棄物」,都是無價料,且類似贈與行爲已行之多年,並非爲選舉買票;全案經上訴,花蓮高分院民事庭昨對當選無效部分宣判廢棄原判決,駁回一審之訴;至於刑事訴訟部分目前仍在審理中。

據瞭解,法官認爲龔文俊從事養豬業多年,此次送的豬肉、豬隻是自己飼養且多爲傷殘,對一般市場及民衆來說沒有價值,與賄選要有一定價值的要件不符,加上他過去時常送類似豬肉給當地族人與弱勢,認爲該行爲不算是買票。

面對全案結果大逆轉,龔文俊直呼一審判決是政治上的錯誤,感謝師團的抽絲剝繭及法官的明察秋毫,認同「無價料」的觀點,還他清白,雖然目前可說是當選有效,不過還有刑事訴訟要打,至於何時回去鎮公所上班則需待縣府通知。

縣府表示,依《公職人員選罷法》交付賄賂罪一審有罪須停職,雖然民事改判當選有效,但因刑事部分還在審理,目前仍無法復職,須待獲判無罪確定才能復職;檢方則將參考民事二審判決理由,繼續爭取龔在刑事上仍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