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貨商欠稅2千萬卻能提款3億 強制管收才繳款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魚貨批發商鄭悅青被查獲積欠贈與稅逾2400萬元,卻刻意規避,13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聲請管收穫準,家人14日下午3時先籌出2000萬元繳交部分欠稅,臺南分署決定放人,剩餘不足部分待國稅局計算利息再一併補繳,鄭悅青才得以返家。

◄魚貨承銷人鄭悅青欠稅2000多萬,家裡財力雄厚卻刻意規避不繳。(圖/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60歲鄭悅青是新北市三重魚貨承銷人,與家族成員共同經營水產養殖銷售等農漁業,在大臺北基隆桃園地區擁有廣大的業務,主要爲淡水養殖魚批發以及各式海產、冷凍水產及魚類加工製品等,供應連鎖賣場、超市、傳統市場、知名餐廳通路;於嘉義縣竹鄉設有水產品加工工廠生產臺灣鯛魚片,冷凍水產加工;在臺南市學甲區設有漁塭養殖基地

鄭悅青丈夫擔任臺南一間漁產生產合作社理事長及2家水產公司董事兒子臺北市一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水產農產品公司董事長,家族事業規模龐大、財力雄厚。鄭悅青2007年爲兒子購置臺北市北投區房屋及臺南市學甲區17筆土地價值計5500餘萬元,還爲長媳及兒子承擔債務1000餘萬元,涉有贈與情事卻逾期未辦理申報,移送機關南區國稅局補徵贈與稅2406萬3857元。

臺南分署調查發現,鄭悅青得知欠稅查獲後,爲規避執行刻意提領帳戶近3億元現金,並持續繳納農會銀行貸款以及29張保單之保費,卻拒絕清償欠稅。行政執行官13日傳喚鄭悅青,她以行政訴訟爲由拒絕繳納,堅持等到敗訴確定且經過法官釋憲後才願意籌款儘量繳納,行政執行官認定鄭悅青無履行誠意,移送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

由於鄭悅青辯稱資金爲家族成員所有,法官不予採信,於13日當晚7時許裁定準予管收並解送臺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直至14日下午3時家人先繳納2000萬元,臺南分署才放人,其餘金額計算利息後再一併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