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假髮票逾11億元又脫產 花蓮人頭大戶欠稅3千餘萬拒繳遭管收
花蓮周婦欠稅拒繳,解送看守所管收3個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蓮分署解送周婦赴看守所管收。(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蓮周婦欠稅不繳,當庭簽收管收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蓮71歲周婦開設10多家虛設的保險代理人公司,開出面額高達11餘億元不實發票給保險公司抵稅,從中收取發票面額15-20%的不法利益,並收購人頭支薪逃漏稅遭查獲,須繳還3860萬元綜合所得稅並課罰鍰,未料她火速移轉不動產並將存款提領一空,脫產又「喊窮」,卻暗中放高利貸,討債手段兇狠,被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向法院聲請管收穫準。
周婦是花蓮分署近年列管滯欠大戶,2000年起開設10多家虛設保險代理人公司,陸續販售總計高達11億多元面額的不實發票給保險公司,作爲扣抵進項稅額,並收取發票面額15%至20%的不法利益。
周婦爲規避繳稅,在花蓮地區收購多達668位人頭擔任「幽靈員工」及股東,製作不實薪資、股東盈餘分配等費用成本支出,以逃漏稅捐。2007年遭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查獲,函請稅捐稽徵機關需補課所得稅與罰鍰,合計約3860萬元。
案發後周婦火速將名下位於花蓮縣及臺北市中山區,市值逾億元的17筆不動產,贈與自己的親人或賣給第三人,又將銀行2232萬餘元存款全數轉出或提領一空,卻拒絕繳納欠稅。
她向執行人員稱「沒錢繳稅,靠年金度日」,調查人員卻發現,周婦暗地從事「私人放款」,收取高額利息,甚至還到債務人家中兇狠討債,放款金額約372萬元。
經花蓮分署行政執行官訊問後,仍拒絕提出清償計劃,執行官以其有「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等事由,昨依法向花蓮地院聲請管收穫準,送至花蓮看守所執行管收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