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公公亂倫生子 陸配爭亡夫488萬遺產遭駁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市一名陳姓陸配10年前嫁給賴姓男子,卻與公公亂倫生子,獲公公贈與價值上億的10筆土地,兩年多前,陳婦得知丈夫過世後,有4百多萬財產都歸在前妻女兒名下,向法院提出請求分配剩餘財產,臺中地院以已超過2年法律時效,判處駁回。

據瞭解,陳婦的丈夫賴男中度智障,多年前曾娶一名印尼外配,生下1名女兒,後來印尼外配控訴受不了公公常期偷窺騷擾,夫妻因此離婚。陳婦是賴男第二任妻子,婚後她被婆婆撞見和公公在房間「炒飯」,被控通姦,因證據不足而不起訴。

女生子後,婆婆發現孫子兒子長得不像,於是偷驗孫、兒的DNA,發現孫子竟非兒子所生,而是公公的種,婆婆再度怒告丈夫與媳婦通姦,陳婦與公公均遭判刑3個月。

雖然陳婦離開賴家搬出去住,但公公將上億元家產移轉至「孫子」名下,也就是自己的「小兒子」,公媳兩人便開始展開同居新生活。後來陳婦得知賴男死亡,清查賴的名下還有兩筆土地和銀行存款總額有488萬餘元,陳婦認爲她和賴男的女兒應共同擁有這筆財產,向法院提出請求分配剩餘財產,但因超過二年時效,法官駁回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