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販性侵按摩女被判4年2月 另追討30萬
北檢(陳志賢攝)
賣魚維生的陳姓男子,去年3月以假帳號約按摩女按摩,恫嚇「不配合就掐死你」性侵得逞。事後陳男故技重施,又打算闖屋性侵,被害人機警發覺,大叫救命,二審判陳徒刑4年2月。臺北地檢署補償被害人醫療費及精神慰撫金共30萬多元,將向陳男追討這筆錢。
判決指出,陳男去年3月17日下午,明知沒錢按摩,以Line假帳號「開跑了(立夫)」邀約被害人按摩,但陳男進入被害人住處後,隨即向對方恐嚇「我是從監獄裡放出來的」、「2、3年沒有見女人,很想做」,並掐住對方脖子恫稱「不配合就掐死你。」性侵被害人得逞。
陳食髓知味,2周後以假帳號「雪哥」再約被害人按摩,被害人開門發現是上回性侵她的人,緊抓大門門框,並與陳男拉扯,高喊救命。陳男掐住她脖子,試圖將她拉至樓梯間性侵。因被害人激烈抵拒,陳才作罷,逃離現場,被害人報警,警方循線逮捕陳男。
一審判處陳男徒刑5年6月,案經上訴,高院改判4年2月。可上訴。被害人日前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檢方准予補償30萬860元,將向陳男追償。